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一、结题项目范围

  (一)2016、2017、2018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课程、案例库、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未到结题期限但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二)2016年以前立项但尚未申请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与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统称为“教研项目”)

  (三)包含省级、校级项目

  二、项目结题办法

  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形成结题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各单位组织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附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等形式结题,填写《案例说明书》,并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入选全国性案例库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三)材料要求

  1.申报结题的省级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以下称《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以下称《结题汇总表》)、相关支撑材料和单位结题工作报告的电子版材料,其中项目申请书需提供申报原件PDF版(2018年申报项目可登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和结题工作报告需提交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文件。

  2.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命名(单位代码:10456):

  项目申请书,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报告书,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汇总表,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结题汇总表”方式进行命名;支撑材料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其中案例说明书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工作报告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结题工作报告”方式进行命名。

  3.提供可以充分展示项目成效的成果,可采用但不局限于以下形式:

  课程成果可以提供课程PPT、课程讲义或课程视频等,并附上课程大纲;案例库成果可以提供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并填写《案例说明书》;教研项目成果可以提供论文摘要和全文、著作目录和摘要或者研究报告等。

  4.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上报结题验收项目,凡是不按照要求结题或者不参加结题的,研究生院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

  三、时间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的课程、案例库、教研项目需严格根据结题验收办法,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一式五份。

  电子邮箱:yongmingallen@163.com

  办公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25房间

  办公电话:0531-82911793

  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

  研究生院

  培养管理科

  2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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