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开展首批研究生实践创新实验班申报的通知

  为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财经类卓越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政研〔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设立首批研究生实践创新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基于“强化基础、立足职业、注重实践、重点培养”理念,以拔尖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依托学校优势学科资源和高水平校内外导师队伍,采用多元化培养、灵活化管理方式,挖掘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潜质,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

  二、开设数量及经费

  首批开设3-4个实验班先行试点,每个班招收学生20人左右。学校每年划拨实验班专项经费15-20万元,用于实验班案例教学、赛事教学、订单化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等,学院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制定项目经费使用标准和管理办法。

  三、工作组织

  (一)前期准备。申报学院研究拟定实验班具体实施方案、过程管理与评价考核制度及兼职班主任管理职责等;

  (二)学院申报。学院结合实验班管理办法及专业特色进行充分论证,按要求填报、提交《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实验班申报书》及相应管理制度;

  (三)评审设立。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设立;

  (四)招生选拔。获批实验班面向一年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公开选拔。入选名单经公示和学校正式批准后,学生与学院签署协议,进入实验班学习。

  四、管理原则

  (一)示范引导。实验班是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示范和先导,应遵循先进教育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在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训练、创新活动、师资培训、导师管理、学位管理等方面开展综合改革。

  (二)分级管理。面向主办学院所属一年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择优遴选,由主办学院负责管理。学校制定实验班管理办法,对实验班建设成效进行考核。

  (三)目标管理。实验班设置应有明确的目标导向,在高水平案例入库、高层次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获取、订单化人才培养等方面有量化目标。学校每两年对实验班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实验班申报表》;

  2.撰写实验班管理制度(应包含过程管理、评价考核、经费使用、兼职班主任职责等)。

  (二)时间要求

  申报学院于2021年6月3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dyjs_999@sina.com,并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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