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于2011年由原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部分专业和原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3年,山东经济学院在原基础课部建立经济法教研室,1993年设立国际贸易法专业,2000年筹建法学系,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2005年法学系改制为法学院。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的前身为成立于1987年的马列主义教学研究部,1998年成立政治法律系,2002年更名为政法学院,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

    一、基本情况

    学院开设法学专业,并设置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和法律与经济两个特色实验班,法学专业为省一流本科专业。2011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在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其中民商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为校级重点学科;2014年获得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开始招生。是山东省人大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中国法学会济南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制研究中心、山东省教育立法咨询服务基地、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综合研究基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周末说法》专家顾问单位。

    学院现设有法律学系、民商法学系、经贸法学系、刑法与诉讼法学系和社会工作系5个系,有中意经贸法律研究中心、山东省与意大利交流合作研究中心、睿扬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法社会学研究中心、城乡土地法治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刑事法研究中心、兰迪一带一路国家经济法治研究中心、社会工作与公益慈善研究中心等。拥有藏书约16000册法学专业图书资料室,设有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验室、物证实验室、法律援助中心等。

    二、师资队伍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81人,专任教师74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9人、博士(含在读)32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能手1人、校级师德标兵1人、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1人。23人兼任国家级、省级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及理事等,3人担任省市级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多人曾受邀参加“首届中日韩法律论坛”、“中英比较公法论坛”、“Securing Our Economic Prosperity”、“Trade and Econom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EU and the GCC countries”等国际会议。

    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32人,其中23人具有博士学位,占比71.88%;9人有海外教育或交流经历,占比28.13%;教授13人,副教授17人。经过多年建设,已经在职称、学历、学缘、学科等结构方面形成合理布局。为拓宽研究生培养渠道,促进对外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除专职导师外,学院还从北京大学、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聘请陈瑞华、赵万一等20位著名教授、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浩(济南)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所务、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兼职硕士生导师。

    三、学科建设

    学院法学学科建设发展迅速,法学专业于2011年成为省特色专业、2019年入选省一流专业,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先后于2011年和2012年被评为省重点学科、校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于2014年被评为校“高原学科”。参与起草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规范文件,参与发起成立省法学教育联盟。

    研究生学科建设方面,法理学等5个二级专业设有法学方法、法社会学、财税金融法、民法学、商法学、经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10余个研究方向,法律专业硕士设有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两个专业。依托学校优势资源,努力实现经、管、法融合,形成了“立足法学、兼顾特色、理论与实践并重、服务地方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学科特色。在课程设置方面,多方面建设交叉融合的具有财经特色的法学课程体系,既体现财经特色,又重视交叉学科建设。学院积极申报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授权点,现已通过山东省审核。

    学院高度重视教学改革,强化精品课程和特色专业建设,改革效果显著。2005年“商法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2007年“民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基础建设课程,2015年“法和经济学交叉学科建设”获准立项,2016年法学学科遴选高原学科建设项目,法学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教学案例3个入选国家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省级立项2项、校级立项1项,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各立项1项、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14项。

    四、人才培养

    学院拥有本科生、研究生两个人才培养层次,目前每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80余人,每年招收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共计100余人。

    学院依托学校优势,立足山东需求、面向全国、依托一流财经特色名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以培养法学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具有法律信仰、文化自信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致力建成“有地方特点、有财经底蕴、有实践优势、有国际影响”的新时代“四有”法学本科专业,打造山东省乃至全国重要的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新高地。学院坚持“厚基础、重特色”的人才培养战略,除普通法学专业外,每年选拔组建“法律与经济实验班”及“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实验班”,分别培养“法律+经贸”及“法律+经贸+英语”的复合型人才。

    学院研究生培养坚持法与经管相融合的特色发展战略和差异竞争策略,充分发挥多学科优势,注重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的交叉融合,彰显本学位授权点融通性、复合性和开放性特色。在“法学+经管+人文科学+社会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完善课程体系,在保证法学专业化课程教学的前提下,增加交叉学科课程设置,凸显财经类学校法学学科特点,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培养法学专业理论扎实、研究视野宽广,能够融入法学学科主流,同时具有经管学科知识素养、技能全面、社会适应能力强、具备独立从事研究、教学和实务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和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

    学院在强化理论教学的同时,还重视实践教学。除立足校内实践场所和机构建设之外,还先后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意大利Mazzeschi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建立了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建了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学生通过实习、参观、旁听、观摩、案例实训、法庭辩论实训等方式锻炼法律实务能力。

    五、科学研究

    学院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彰显学科的融通性、复合性特色,在法学、社会工作等领域取得丰硕研究成果。近五年成功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社科研究课题5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7项),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20项,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20余部,在《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学习与探索》、《法学论坛》、Asian Journal of WTO and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等CSSCI期刊、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数十部。

    六、社会服务与学生培养

    学院立足山东,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本学科利用学科优势和学科资源成立了“中意经贸法律研究中心”和省级研究中心——“山东省与意大利交流合作研究中心”,积极促成济南市章丘区意大利产业园建立,促进意大利与济南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治理方面展开对话和合作,协助起草并促成济南市政府与意大利洛迪地方政府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友好城市协议》。发挥智库作用,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积极建言献策、举办讲座,8项建言获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农村土地法治研究中心就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建议不仅获得农村农业部副部长的肯定性批示,也为农村农业部《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所吸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国家重大需求,承办“疫情防控背景下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智库网络论坛。聚焦疫情防控,护航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本学科教师就疫情防控背景下复工复产法治保障提出了专家建言,该建言不仅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林峰海书记的肯定性批示,而且转变为山东省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实际行动,促进了山东省的复工复产。依托省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积极参与打造“法治莱钢”依法治企强企品牌。2013年,本学科所在学院作为会长单位发起成立山东省法学会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参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法治莱钢”建设,为其提供全方位法律策划,协助建立顺畅高效的法治企业运行体系,提升“法治软实力”。学院积极参与的“法治莱钢”建设经验先后获山东省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肯定,并向省内、国内企业全面推广。

    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积极性高,社会责任感强。学生积极参加全国挑战杯,互联网+大赛,并获国家级铜奖、银奖各1项、省金奖2项,学生还积极参与“千村、千社区、千企业计划”全覆盖,充分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注重提质增效,2020年本学科社会实践“石榴籽”计划团队受到教育部、团中央专门来信表扬;27名同学积极参与到社区疫情防控第一线,优异的表现受到社区工作人员的肯定。积极利用法律援助中心、社会工作实训中心等平台,常年为学校师生、社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咨询、援助服务,并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优秀调研团队”、“优秀社工督导”等荣誉称号。

    七、对外交流

    学院坚持走开放式办学道路,通过合作办学、学者互访、选派留学生、合作科研、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区域)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意大利罗马一大、二大、三大、佩鲁贾大学、卡拉布里亚大学、美国天普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加拿大约克大学、中国台湾政治大学、中国台湾辅仁大学等大学法学院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通过师生互访、联合培养等方式进行交流;已有12人次教师赴美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比利时、中国台湾省等国家或地区的高校进行学术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开拓了国际(区域)交流合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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