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的通知

  各单位、学院:

  经前期的讨论、修订及向各学院和研究生督导征求意见,新的《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已完成修订,现予以发布。

  请2021届春季批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参照本次修订要求完善学位论文格式。

  同时,请各学院组织在此格式标准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各学科学位论文撰写需要,制定符合专业需求的细化标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联系电话:0574-87600027

  联系人:罗旭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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