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1届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2021届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学位申请工作预计于11月初启动,为便于各学院及相关学生提前知晓时间安排,把握工作节奏,现将各环节初步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完善系统信息、提交学位论文:11月9-12日

  二、学院审核系统信息:11月13-15日(导师开始录入评语)

  三、学术不端检测及结果反馈:11月16-18日

  四、检测结果人工复核、确定评阅名单:11月19-23日

  五、学位论文评阅:11月23日-12月31日

  六、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1月1日-3月1日

  七、学院提交审核材料:3月5日

  八、学校审核并公示:3月中旬

  九、发放双证及完成归档材料:3月下旬

  研究生院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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