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8月4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会上传达了近期中央、省、市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分析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详细部署了下一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为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织牢织密校园防护网,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近期我校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目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应急状态,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立即恢复启动应急指挥体制机制,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研究部署、精心组织、推动落实,认真落细落地各项防控举措,进一步确保暑期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坚决堵住一切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

  二、做好排查管控

  各学院要坚持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体研究生要主动向导师和所在学院报告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人员摸排,督促导师、研究生辅导员(或负责学生工作的研究生秘书)与每一名研究生加强联系,收集全体研究生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通过排查来精准掌握学生的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异常状况的要及时上报。开学前至少积累连续14天健康打卡记录,并注意实时更新定位信息。

  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的闭环管理,要建立健全和中高风险地区研究生“一对一”的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落实“发现快、响应快、决策快、处置快”防控要求,迅速排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研究生,每日及时更新《湖北师范大学中高风险地区学生信息登记表》,并向研工部报备。

  三、加强学生管理

  在校研究生自即日起,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校,非必要不出市,不聚集,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因特殊情况需要出黄不出省的,须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校防疫指挥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出省的,须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学校批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学院要每天上报留校研究生人数,动态掌握留校研究生状况,提醒学生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和防护,严格遵守校园疫情防控规定。

  不在校的研究生未经批准不得返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返校,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至少提前3天向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或负责学生工作的研究生秘书)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副书记审批后报研工部备案。各学院要重点排查留黄学生和前期私自返校的学生情况,要及时做好教育劝导和必要手续工作,中高风险区的学生暂缓返校,境外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返校。

  四、强化防控教育

  各学院要在本周前组织全体研究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多渠道、多形式教育引导研究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不松懈不大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少聚集、少外出,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信谣、不传谣,不得有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报告,及时就医,如实告知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并及时告知导师和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或负责学生工作的研究生秘书),严格服从属地的疫情管理。

  五、推进疫苗接种

  各学院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主动配合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要开展未接种学生的排查,各学院在8月6日前将排查名单上报给研工部,并督促学生尽快在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完成疫苗接种。

  六、严格违纪处理

  即日起对于刻意隐瞒身体异常情况、位置行程、违反所在地疫情防控纪律、未经审批擅自返校的研究生,学校将依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理暂行规定》的条款严肃处理,并向全校通报,以起到教育本人和其他研究生的目的。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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