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在职研究生高级人才的培养思路

  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活动是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指导下进行的。为了培养符合新时期特征的公安学在职研究生人才,公安院校必须首先在培养理念上有所转变。

  长期以来,由于公安学学科依附于法学,公安学在职研究生的高等教育教学基本上照搬了法学教育的模式,这导致了公安学教育缺乏特色,且公安学高等教育研究也不受重视。而当前,公安学上升为一级学科,为公安学教育和公安学高等教育研究提供了良好平台。

  公安学在职研究生的教育教学任务是由公安院校或政法类院校的专职教师来完成的。由于公安类专业中有一些关系到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的知识、信息和技术,涉及到保密的问题,所以多数从事公安教育教学的教师一直在教学和科研中显得很封闭。这就造成公安类专业知识陈旧,更新缓慢,并距离公安实践也越来越远。这很不适应网络信息社会的发展,也不利于公安学员复合型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此,在新时期,我们主张构建开放型培养模式,汇集社会相关优势资源为公安高等教育所用。

  一直以来公安学在职研究生的教育受到学历教育思想的影响,注重公安学基本理论、警务基本规律的传授,教学方法也较为单一,以讲授法为主。但新时期,新鲜事物层出不穷,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多变,公安学教育教学的方法必须实现转变,即运用多中教学方法,将公安理论与公安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师和教官必须依据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如前所述,公安学具有广泛的综合性,其中有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公安学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应用性。因此,公安学教学必须灵活多样。公安学教学在教学中,依然要重视对公安理论的阐述、精讲,但在理论教学中要善于运用网络信息资源,运用丰富而典型的社会现象和真实案例来阐释理论。为了培养具有创新思维的公安高级人才,还要注重对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为此可以运用专题讨论教学法、课堂辩论教学法等方法。

  此外,复合型实践能力的培养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实战教学的基础上。而在实践教学中,则要充分运用情境模拟、角色扮演、实战演练等多种方式,尽量贴近实际,尽量仿真,缩小教学情境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总之,在公安学在职研究生的教育中要凸现实训教学,努力使公安理论知识与公安实战需要达到高度结合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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