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学术型在职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特点

  1、立足公安专业特色

  公安学是研究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保障人权的警务活动及公安队伍建设的规律与对策的综合性应用学科。在当下非传统安全因素对社会治安构成较大威胁的情势下,公安学被纳入到国家社会公共安全的研究领域,成为新兴的国家一级学科,这种崛起是必然的。以研究方向为划分标准,公安学下辖侦查学、治安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学等9个二级学科,均与各自领域的实战工作紧密相连。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社会生活领域的新现象小断涌现、新问题叠生,这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也为公安学科的提升与成熟提供了重要契机。作为一门开放性学科,公安学的构建与发展离小开相邻学科的支撑。顺应当下学科交叉融合的大趋势,公安学日益重视从其他学科中汲取养分,自觉实现知识的消化、吸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原发性创新,从而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增强解决疑难、重大问题的能力。兼具强烈的实践应用色彩与严密完整的理论体系,成为公安学突出的学科特色。坚持该特色小仅是公安高级人才培养的立足点,也是公安教育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学徒式与专业式相结合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职研究生培养模式大致可分为学徒式、专业式、协作式与教学式四种类型。其中学徒式以德国的在职研究生教育为典型代表,起源于中世纪大学与行会中师傅带徒弟的培养方式。学徒式教育的主要特征是导师在培养过程中具有核心地位,教学与科研的顺利开展都建立在良好的师生关系的基础上。专业式为美国在职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模式,其显著特征是建立“院一系”纵向培养机构,将在职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系是研究生培养的基本单位,负责教师聘任、课程讲授、教学科研活动安排等具体事宜。这种模式下的研究生教育非常重视系统的课程学习,教学框架显得十分突出。在我国,在职研究生培养则主要呈现出学徒式和专业式相交融的特色,即“学徒一专业”的培养模式。就公安高级人才培养而言,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为例,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同样循用此模式。在此模式下,各院系作为培养负责机构,学生一旦被录取后,通过双向遴选确立和导师的关系以及研究方向。导师主要负责带领学生开展科研活动和指导毕业论文的撰写;院系则统一安排各研究方向的课程设置、课程讲授以及教学进度等,学生要接受院系和导师的双重管理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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