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7月3日公布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当前的防控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时间安排
2020年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定于12月中旬召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应于12月7日前完成学位授予各项工作,各培养单位和分会于12月7日前将表决票、建议授予名册、决议、论文评阅及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等材料报送学位办。
二、关于学位论文答辩
各单位根据学校防疫指挥部关于防控疫情的要求,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线上答辩基本要求:一是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要求和答辩程序要求与线下会议一致;二是答辩全过程各培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需录音录像留存;三是答辩前相关工作人员要让与会的专家及学生熟练运用软件平台并保证网络畅通。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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