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公共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公共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课程负责人申报、院系审核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学校决定批准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解读》等16门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公共课程。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公共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课程建设结项之前需完成该课程的全部数字资源建设。结项验收合格后,课程纳入学校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供全校研究生选修。结项验收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二、学校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采取后资助方式对“学术与职业素养”公共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经费资助。资助仅限于教学教研及课程建设等相关活动和费用,支出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

  三、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及申报书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尤其要在课程内容、教学形式、数字资源建设、考核方式、评价方式及标准的建设方面多下功夫,扎根教学,认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各学院要切实承担起研究生课程建设与管理的主体责任,系统指导,规范管理,做好服务。在推动建设公共课程的同时,统筹做好培养方案中其他课程的建设规划;在课程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教学团队的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讨、经验交流和教学评价,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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