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关于开展2020级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宁大党〔2013〕16号)文件要求和既定教学安排,在暑期期间,将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以及需要重修的往届研究生。

  二、调研主题

  2021年,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主题为“中国共产党百年与浙江(宁波)实践”。要求参加实践的研究生紧密围绕调研主题和调研选题指南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三、基本要求

  为了做好本次实践教学工作,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拟订了相关工作方案,希望各相关学院与指导教师按照本次实践教学的主题内容、调研选题指南,做好各项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工作,保证实践教学活动任务的圆满完成。并做好以下工作:

  (1)6月5日前,各学院将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工作负责人及联络人信息发至liuchengwen@nbu.edu.cn。并加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群(101475877)。

  (2)6月15日之前,各学院实践小组完成组队,并确定初步选题。

  组队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每支小分队人数以5-10人为宜。相关学院组织管理老师要切实负起责任,共同做好实践活动的发动工作,按照实践活动内容和组队要求组建实践小分队,确保每位研究生进入实践小分队。

  2)各实践小分队选题。选题必须在严格按照调研题目指南进行选题。

  3)分配相关实践调研指导老师。每支小分队配备指导教师两名:一名为思想政治理论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指导导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各团队分配带队教师;另一名实践指导教师(以下简称“调研导师”),由各学生所在学院为各团队配备。组队名单请各学院电子稿发送至liuchengwen@nbu.edu.cn。

  (3)开展实践调研活动。

  外出调研,时间应不少于一周。时间安排为7月1日--7月30日期间。

  (4)撰写调研报告。

  参加实践活动的研究生一定要高度重视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并掌握科学的调研方法,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扎实做好调研工作;在社会实践调研中要立于善于发现问题,并运综合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确保取得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完成调研报告撰写调研,报告请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进行撰写。

  四、成绩考核与提交

  研究生在学院带队老师指导下完成调研,并在马院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实践报告。调研报告(一式两份)完成后先向带队老师提交。学院带队老师在综合调研情况后给出学生的实践调研成绩,再由学生把调研报告(一式两份)交学院学工办核实报告中团队人员、电子稿、所有涉及签名及实践成绩是否都已完整无缺,如检查无误后再由学生转交调研报告(含电子稿)给指导老师评定实践报告调研成绩。由指导导师最后把实践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稿、团队成绩单交马院科教办核查。马院科教办收齐后,其中一份报告给所在学院存档,另一份报告由马院留存。实践成绩由马院科教办于9月底录入系统。(调研报告电子稿请按如右格式命名:团队编号_指导老师_调研题目_负责人.DOC)。研究生如发现有成绩缺失或未登记,请查阅学院所留存的实践报告后报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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