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关于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1.硕士

  (1)硕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的起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2)学院报送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0日(6月批次)、6月30日(9月批次);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评审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送审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硕士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8日(6月批次)、9月10日(9月批次)。

  2.博士

  (1)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及至学院办理送审资格审核手续的截止时间为:4月12日(6月批次)、6月30日(9月批次);

  (2)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8日(6月批次)、9月10日(9月批次)。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学位申请后,向学位办公室报送学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15日(6月批次)、9月15日(9月批次)。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预计于6月/9月下旬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学位申请,并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

  二、其它事项

  1.学位申请工作详细流程见附件2(硕士)、附件3(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的流程见附件4。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学位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各学院和导师在审核学位申请资格时,须对学位论文中意识形态、学术伦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3.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已填写《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密手续。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凭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印刷凭证至指定地点进行学位论文的排版与印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及档案归档等。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须于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去密处理,或通过申请专利等形式对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保护。未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论文中如发生泄密情况,将由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4.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上述内容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授予”—“下载专区”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请学院传达至相关人员,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及程序开展工作。

  附件:

  1. 2021年6月批次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2021年9月批次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2. 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3. 博士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4. 学位论文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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