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2020年研考复试工作视频会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统一部署,在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下,为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及健康安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 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2.坚持“考核方式调整,录取标准不降”的原则,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实研究生相关培养要求的潜质。

  4.坚持客观评价。

  根据学科特点与对研究生的要求,业务课考核成绩应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

  维护考生切身利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综合本次疫情影响,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对处于治疗和隔离期间的考生或其他不具备复试条件的考生,要进行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教育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6.确保安全健康。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学科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

  三、工作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学生、安全保密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研究生院等职能处室负责人

  职 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研究生院研招办,成员包括各学院负责人,负责协调落实全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和院党委纪检委员

  成 员:各学科(领域)负责人,各学科导师代表

  职 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3、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导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另须配备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 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1名,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网络设备调试与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校纪委书记

  成 员:纪检监察室、研究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学科)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638210(研招办) 0731-84618683(校纪委)。

  5、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6、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小组

  组 长:网络中心负责人

  成 员: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复试平台技术人员

  职 责: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过程中的网络服务、设备管理、视频面试实施等技术保障与指导工作,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等。

  7、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小组

  组 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后勤、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研究生院、保卫处、校医院等职能处室负责人

  职 责: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学院学科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督办。制定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落实防控物资,复试场地消毒等。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符合国家线要求的合格生源比较多的学科(领域),可根据本学科(领域)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国家线且将差额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2的基础上,确定复试线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布。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1.2倍的按“国家线”执行。

  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总分单科 ( 满分 =100 分 )单科 ( 满分 > 100 分 )
法    学3353090
教育学3503090
管理学3353090
理学2502070
农学 ( 农业硕士 )2502070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30分(满分为300分的学科专业,降15分),单科降5分,调剂考生需达到同样分数要求。

  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成绩以加分后计算为准。

  5.我校各专业不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破格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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