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大学高水平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教材建设,支持教师编写高水平研究生教材,培育一批具有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的高水平研究生教材,学校开展 2021年高水平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能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的教材。本年度学校计划立项建设3-5项高水平研究生教材。

  二、申报条件

  1.教材建设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

  2.教材主编应政治立场坚定,学术功底扎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工作。

  3.教材编写应与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相匹配,重点资助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的教材申报。

  4.研究生课程教学相关的新编或修订教材均可申报,教材编写体系和内容与国内同类教材进相比,需确有创新和特色。

  5. 需要提交三位同专业(个别专业可以是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者的详细评语和推荐意见。三位推荐者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译著和学术专著不属于本次资助范围。

  三、组织出版

  1.获资助出版的教材应在该书扉页上标记“湖北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2.获资助出版的研究生教材由项目负责人自立项开始二年内组织并完成出版工作。

  3.教材出版后,项目负责人应在一个月内向研究生院提交2本教材,用于存档和交流。

  4.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将教材出版后的使用情况、获奖情况或学术界的反映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1.项目建设期至2023年,教材应在2023年12月之前出版。建设期满,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重点考察教材内容设计、出版情况、在教学中使用情况以及教材影响力情况。

  2.本次立项的高水平研究生教材将进入学校项目库,优先推荐已立项的校级高水平研究生教材参评省级、教育部相关研究生教材项目。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材建设,为立项教材提供必要条件和配套激励,保障立项教材取得预期成效。

  五、时间安排

  1.2021年11月26日前,教材主编填写《湖北大学2021年高水平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教材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择优遴选排序上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文件以“学院+主编+教材名称”格式命名后以学院为单位发送PDF文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12月20日前,研究生院根据有关规定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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