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案例教学,构建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单位,范围包括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

  (二)项目负责人为校内在岗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系统讲授过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鼓励业界导师、行业专家及研究生作为成员参与。

  (三)案例库中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具有一定先进性、创新性和综合性,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需求。案例素材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

  (四)每个案例库建设项目中至少应包含10个案例,改编、引进或购买的案例可进入案例库,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少于5个。研制的案例应在课程教学中运用,每个案例授课时间不少于1课时。

  (五)学校致力于搭建案例开发、案例研究和案例资源共享的公共平台,所有受资助项目须同意研究生院或其授权(委托)校内单位有权基于公益需要公布、使用、宣传项目涉及内容。

  (六)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原则上限报2项。正在承担各类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研究生教改项目未结项者不予立项。

  二、项目评审与管理

  (一) 资助经费及其构成

  学校对每个立项项目资助3万元,经费开支范围依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案例收集所需差旅费、资料收集与制作、相关成果发表等。资助经费分立项、中期检查两个阶段划拨,划拨比例各为50%。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终止后期资助。

  (二)项目遴选

  1.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并向所在学院提交。

  2.学院组织初审,按照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限报2项的原则进行遴选。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如提前结项,需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三)中期检查

  项目建设1年后,项目负责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进展报告》。

  (四)结项验收

  项目结项需完成以下工作:

  1.成果提交:向研究生院提交完整的案例库,公开发表收录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2.案例教学评价:举行一次专业学位案例(原创)课堂教学公开课,由学院负责组织3名同行专家听课,并对教学效果进行书面评价,组织听课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教学效果调查表》。各学院需将公开课举办时间地点提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届时研究生院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

  3.成果展示:学校组织召开结项验收会,案例库成果以多媒体课件形式予以展示,课件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动画相结合。鼓励在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或讲义。

  三、有关要求

  2020年12月14日前,学院将推选项目的申报书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后交至综合楼6楼63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124117875@qq.com。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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