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国际学院关于做好2018级、2019级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的通知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师研字〔2016〕31号)要求,对研究生进行论文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尚未完成中期考核的2018级、2019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留学生

  2.2019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中国生

  3.2019级汉语国际传播专业硕士

  二、考核内容

  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

  三、中期考核标准、结果及处理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指导性标准详见附表(见下),结果分为以下4个等级:A.通过,继续攻读(90-100分);B.小幅修改,继续攻读(70-89分);C.大幅修改后二次检查(60-69分),2个月后可二次检查;D.不合格,限期整改(60分以下),需延期半年。其中,考核结果为C+D的研究生人数不低于本专业参加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总人数的10%。具体考核结果处理见《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若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必须延长学习年限。中期考核不合格且被认为无法按时完成学业者,应劝其退学。

附表: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指导性标准
评价要素评价内容分项
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研究综述(国内外研究现状报告)满分20分
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对照开题报告的研究进度完成情况)满分20分
能否按时按期完成学位论文(有无论文初稿或详细大纲)满分15分
阶段性成果学术论文发表情况或专业实践成果完成情况(各学科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标准)满分25分
报告陈述语言表达能力及对论文表述的条理性满分20分

  四、考核工作安排

  1.以学位点为单位成立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小组,开展本学位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每个研究生须提交《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及有关学位论文科研成果报告,并向本专业中期考核小组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听取修改意见,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论文进展情况评定各位硕士研究生的考核结果。

  3.预计申请2022年1月毕业的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在7月30日进行,研究生需在7月25日之前提交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及论文。申请2022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安排在9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院将对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考核。

  5.本次中期考核的所有材料由学院保存,留档备查。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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