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归档材料提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学院应在研究生毕业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和学校图文信息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档案袋材料

  (一)博士研究生

  1.培养手册1份;

  2.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

  3.博士论文评阅意见书5-7份(由研究生院存入);

  4.博士学位评审材料1份,含预答辩情况表、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表、答辩审批表、导师对博士论文的学术评语、答辩记录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批意见;

  (另培养手册1本、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1份和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盖章后交各学院学工办放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二)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农村教育硕士)

  ①培养手册1本

  ②学位申请表1份

  ③预答辩情况表1份

  ④答辩审批表1份

  ⑤答辩记录表1份

  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1份

  ⑦实习实践材料(仅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分3种类型提交:

  A.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需要提供:企业认知实习成绩鉴定表1份;企业实践成绩鉴定表1份; 教育见习成绩鉴定表1份;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1份。

  B.教育硕士其他领域需要提供:全日制教育硕士实习成绩鉴定表1份;

  C.其他专业学位硕士需要提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成绩鉴定表1份;

  (另:请将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手册1本、研究生课程成绩单1份、学位申请表1份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实践材料1份盖章后交各学院学工办放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2.在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MBA、MPA

  ①研究生课程成绩单1份

  ②培养手册2本

  ③学位申请表2份

  ④预答辩情况表1份

  ⑤答辩审批表1份

  ⑥答辩记录表1份

  ⑦答辩委员会决议书1份

  ⑧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MPA、MB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1份

  ⑨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MPA、MB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1份

  以上毕业研究生档案中的材料,须按袋上目录顺序排列,各学院整理放入后,于6月27日前统一交至学位办,再由研究生院复查后归档。

  二、纸质的学位论文和电子文档提交

  1.纸质学位论文归档

  纸质学位论文必须胶装或线装(不得用铁钉装订)成册,以便归档处理。

  (1)交到图文信息中心

  硕士每人1本,博士每人1本。请各学院按毕业名册整理排序,在下学期的第一个月,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学位论文交至图文信息中心资源建设部3楼320,接收人:胡老师,办公室号码:82282525。

  (2)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每人1本交至所在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交纸质论文时,同时向学院提交《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每人一份,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材料中下载)。

  2.电子学位论文归档

  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用于上传国家图书馆(仅博士论文)、学校档案馆、知网、万方等数据库。

  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必须是学位论文的最后定稿,且必须是一个完整的文件,WORD及PDF格式各交一份,其中包含:(1)封面(2)扉页(3)答辩委员会决议书(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注释(9)参考文献(10)致谢(11)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12)浙江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13)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独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中有签名的地方(学生、导师务必签名),须整页扫描,以图片插入文中,确保内容与纸质论文完全一致。注意封面和内容必须和纸质论文完全一致,特别是目录、页码次序必须和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请注意电子文档中的页码次序!!!)。

  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命名要求为:“序号+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如:“序号+教师教育学院+张三”(注意:“+”务必要有),其中的序号与各学院《研究生归档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一)中完全一致。序号由学院统一编写,一个学院就一张表格,如:某学院有100位学生的论文,汇总表格的序号就从001编到100,论文的命名从001编到100即可。

  不是文本格式的,如视频等需刻盘上交,盘上注明文件名,文件命名方式与论文相同。涉密论文按涉密档案归档流程处理。如需延期上网或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汇总表备注栏里说明。

  各学院在收齐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后请再次核对以上信息,确认无误后,于6月27日前将汇总表及论文电子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在职研究生的照片提交

  毕业的在职研究生应于5月14日前,向学位办提交纸质和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在职研究生(含在职教育硕士、在职公共管理硕士、中职硕士)须提交2吋彩色照片4张(学号、姓名用铅笔写在照片背后),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除提交纸质照片外,在职研究生还须提供与纸质照片一致的数码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采集标准:

  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

  大小:5K-200K、格式:JPG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四、学位授予信息填报

  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必须在6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学位授予信息,具体路径为: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填报内容涉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的信息上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整、准确。

  留学生填写《留学生学位数据信息表》,学院汇总后,电子稿6月1日前交学位办。

  五、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均须在返校后补交原件,并签字、存档。若由于疫情影响无法返校的同学,请将纸质材料寄送给研究生导师,要求A4正反双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表格排版及页码秩序与原始表格务必保持一致(除非原始表格有注明可添加页面),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后交到学院。各学院补充学院意见、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决议等内容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2.学位申请表、培养手册、答辩情况表中凡是打印后贴上去的,都要盖学院公章(盖骑缝章)。

  3.研究生培养手册、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答辩审批表、学位申请表等表格需研究生院盖章的,应先到研究生院盖章后,再放入档案袋中。

  4.答辩和学位授予的相关空白表格必须由研究生院提供或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自制表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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