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任教期满考核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8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188号)),现就2018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研究生)任教考核材料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应主动配合所在学校、教育局做好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的考核工作,提醒所在学校在《2018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上填写任教考核意见(其中第三年的任教考核意见,如果没有正式考核,可另附页填写非正式考核意见)。

  2021年5月30日前,将《2018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连同非正式考核意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按序装订,在复印件封面注明“本件与原件同”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局公章后寄回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二、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在6月18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b.zjnu.edu.cn)公布审核结果,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需在浙江师范大学脱产学习一年,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所在学校请勿安排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321004    电话:0579-82283026   联系人:肖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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