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理工大学2021年冬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1年冬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2月6日前: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12月10日前:各学院向学位办公室送交学位授予、毕(结)业决议。

  12月17日:预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学位办

  2021年11月5日

上一篇: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点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公告

下一篇:长春理工大学关于2021年冬季研究生答辩工作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