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研究院:

  为做好我校2021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保障毕业研究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报送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

  从即日起至6月6日,各学院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院校端管理系统(https://job.gdedu.gov.cn/school,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从6月7日起至6月11日止暂时停止管理系统报批就业方案工作;6月12日起恢复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可在7月1日之后查看、下载电子报到证。

  二、工作要求

  (一)准确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

  各学院在上报就业方案过程中,应以毕业研究生的电子协议书中就业主管单位、具体就业单位等信息为依据,填报就业方案。就业方案上报分为四种情况:正常派遣、升学、暂不派遣、不纳入就业方案。

  1.正常派遣(打印报到证):(1)已就业的2021届毕业研究生(如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异地就业(非生源所在地就业)上报就业方案,附件必须上传单位的接收函及就业协议书。(2)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找到生源地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可派遣回生源地。派遣方案内容填写过程中,主管单位应选择生源地对应的主管单位,回生源地工作的毕业生在“具体派遣单位”处填写工作单位。(3)出国出境升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也派遣回生源地,就业信息上报出国的相关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等(就业信息中的单位名称须用中文填写)。(4)博士毕业进入博士后站点的研究生,按就业办理毕业生手续,可在就业派遣方案的“具体派遣单位”中备注“博士后”。

  2.境内升学(不签发报到证):申请境内升学的毕业研究生,需上报就业方案,派遣性质选择境内升学,附件必须上传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相关材料。

  3.暂不派遣:已落实就业去向但仍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毕业研究生(如签约流程未完成、体检、政审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暂不派遣,档案、户口可暂留学校,最长不超过两年。

  各学院、各研究院需在院校端派遣方案管理完成暂不派遣毕业研究生的信息上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暂不派遣毕业研究生汇总表,于2021年7月7日15:00前发至邮箱scnuyjsgl@163.com,纸质版汇总表于整理档案当日交至研究生院。

  地点:石牌、南海校区:石牌校区研究生院管理办309;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10

  4.不纳入派遣方案(不签发报到证):延期毕业、结业、休学、退学等未能在2021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纳入就业方案派遣,不签发报到证,不能申请暂不派遣。学院需统一将此类学生信息在院校端派遣方案管理上报。

  说明: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后两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可申请派遣,具体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需提供材料:①毕业证书;②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自行登录www.chsi.com.cn免费办理);③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二)使用电子就业报到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第八条 政务服务中使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省就业中心已采用电子签章签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电子就业报到证,并逐步停止签发纸质就业报到证。2021届毕业生原则上只签发电子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确实需要纸质报到证的,学校收集需求后报省就业中心打印。毕业生遗失纸质报到证(含就业通知书),凭电子报到证办理有关就业报到手续,不再补办或开具纸质证明。电子报到证生成后,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存入学生档案。

  (三)调整改派工作

  7月1日起,2021年毕业生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公众号小程序入口申请办理调整改派,经审核同意后,毕业生即可直接在网上领取或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报到证。调整改派后原则上不再签发纸质报到证,也无需到省教育厅政务办事大厅办理。

  调整改派所需材料:(1)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则提供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外省生源同类情况可不提供);(2)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四)推广使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

  为更好向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省就业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将不定期推送就业创业最新动态和招聘岗位等信息。请各学院、各研究院通知毕业生关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办事大厅”进入小程序,毕业生通过实名认证后可办理填报就业派遣、就业信息、电子报到证、调整改派等事项。

  (五)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

  各学院、各研究院要对定向和非定向培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开展生源审核和分类辅导,解读有关就业政策。对于定向培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指导他们履行定向合同,不得随意为其办理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等手续。

  (六)做好科研助理招录工作

  各学院、各研究院要充分开发利用好科研助理岗位,落实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确保岗位待遇不低于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时签订就业协议,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七)继续关心离校毕业生

  各学院要继续关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就业状况,引导他们及时在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做好实名登记,主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八)做好毕业研究生档案整理工作

  2021年毕业研究生档案整理工作将于6月后陆续展开,请各学院开始着手准备整理毕业研究生的相关材料,并及时关注后续关于2021年毕业研究生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三、及时做好就业信息报送工作

  2021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各学院、各研究院要准确把握毕业去向统计分类内涵和界定标准,规范填报毕业去向。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从2021届起,各学院、各研究院要将“就业率”改为“毕业去向落实率”。

  此外,要明确就业信息填报主体责任,引导毕业生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填写个人信息并核对,完成个人就业信息上报,并由学校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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