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调剂的公告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1年招生计划和复试情况,非专项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全国范围接受调剂,现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1、035101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8人

  2、035102非全日制法律(法学):7人

  二、申请调剂条件

  申请调剂我校非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yzb.zuel.edu.cn/2020/0916/c4640a249677/page.htm和2021年硕士研究生部分非全日制专业接收调剂的公告 http://yzb.zuel.edu.cn/2021/0329/c4639a266998/page.htm。

  2、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所申请调剂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要求。即申请调剂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的考生初试总分需达到349分;申请调剂非全日制法律(法学)的考生初试总分需达到341分。所有考生单科线需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流程

  1、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https://yz.chsi.com.cn/yztj/,用户名和密码同中国研招信息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登录全国调剂系统进行复试确认-中心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网上确认。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

  2、中心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4月6日10:00;关闭时间:2021年4月7日10:00。调剂系统关闭后,我中心将根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总分分专业按照从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登录全国调剂系统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复试确认。申请调剂考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3、调剂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例约为1:3。

  四、复试时间

  我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于2021年4月10-11日进行,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如果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复试安排请密切关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五、复试缴费

  已经向我校缴纳复试费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由各中心统一收取,由学校财务部统一向复试考生出具复试费电子发票。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六、复试考核内容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

  (一)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复试阶段完成。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http://yzb.zuel.edu.cn/2021/0322/c4643a266125/page.htm)。

  (二)复试考核形式及分值

  复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

  1、笔试:测试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考试内容包含刑法、民法、写作。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面试考核需包括考生自述、考生抽题、考生回答、现场提问等。面试考查内容应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其中专业课考核法理、刑法、民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公告中未尽事宜可见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http://fszx.zuel.edu.cn/2021/0322/c4858a266208/page.htm

  七、拟录取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中心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则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则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复试总分不得低于132分。

  (三)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不予以录取;思政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设置待录取状态,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否则学校可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及监督渠道

  拟录取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中心咨询电话:027-88386072;监督电话:027-88386146;申诉邮箱:flssjyzx@zuel.edu.cn。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九、其他

  (一)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中心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中心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二)本次复试不组织体检,体检相关安排请关注学校和研究生院有关通知。

  (三)学制、培养方式及学费标准

  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http://fszx.zuel.edu.cn/2020/0918/c4858a249964/page.htm。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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