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事宜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前初步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021级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注册后,选课前须根据导师组的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未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不得选课。

  1.在系统中按照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博士生中期考核课程说明确认在校期间必须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跨学科专业课(仅2019级、2020级、2021级学术型硕士)和公共选修课等,公共必修课不允许退选。如所选课程总计学分低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则无法提交个人培养计划。

  在初步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学术型硕士须选择课程代码为“21003001(跨学科专业课,2学分)”和“21004001(硕士公选课,5个学分)”2项,博士须选择“31004001(博士公选课,2个学分)”1项,方可正常提交培养计划,但实际上这3门课为虚拟课程,作用为告知学生相应类别课程应修最低学分,具体的修读课程以选课结果为准。

  2.跨学科专业课为学位课程。2019级、2020级、2021级学术型硕士需按照培养方案要求选修至少2学分跨学科专业课,博士、专业型硕士、留学生、2018级及以前学术型硕士不做强制要求。已选修的跨学科专业课会自动插入个人培养计划,不得随意删除。跨学科专业课选课时间及要求将在开学后另行通知。

  3.公共选修课为非学位课程。博士、学术型硕士需按照培养方案要求选修相应的公共选修课,专业型硕士和留学生不做强制要求。已选修的公共选修课会自动插入个人培养计划,不得随意删除。

  4.必修环节共设置5个学分,其中入学教育1学分、创新创业2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外,还须修满必修环节规定的学分方能申请毕业资格审核。

  5.新生在开学后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初步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完成选课。教学第10周左右确定导师后,再根据导师意见修订确认个人培养计划。

  6.研究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参与学习,考核通过后取得学分,培养计划未完成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进一步推进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满足广大研究生跨学科、跨专业选课的需求,营造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优良学术环境,彰显我校“人文化成、融通创新”的研究生培养特色。

  二、选课时间

  请同学们注意选课时间,按时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选课和补/退选。

  第一阶段(老生选课):

  7月26日(星期一)8:00-9月6日(星期一)8:00;

  第二阶段(2019级、2020级学术型硕士选修跨学科专业课):

  8月30日(星期一)8:00-9月6日(星期一)8:00;

  第三阶段(2021级新生选课):

  9月4日(星期六)8:00-9月6日(星期一)8:00;

  第四阶段(课程试听、补/退选):

  9月6日(星期一)8:00-9月12日(星期日)17:00

  9月12日以后开课的课程,请于开课第一周内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补/退选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开学第一周时间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第一周为9月5日—9月11日。正式上课从9月6日(星期一)开始,所有境内研究生务必按时返校,参加课程学习。如有变化,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四、选课说明

  1.本次选课对象为所有在校在读硕博研究生。研究生必须在选课期间内完成选课;若选课期间内无法在系统中选修本学院课程的,可到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咨询办理选课。

  2.部分学科基础课将采取分类教学。《高级计量经济学》按照难度系数由高到低分为专题班、有基础班和无基础班,研究生应根据自身学习基础选择匹配的班级,如因班级容量有限无法选课,可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处理。

  3.2019级、2020级、2021级学术型硕士需在毕业前修读至少2学分跨学科专业课,请相关研究生咨询导师组意见后进行课程选择,跨学科专业课将与开设该课程的专业学生一同授课,课程容量选满不能增选。

  4.本学期将开设95门公共选修课课程,请各位研究生咨询导师组意见后进行选修课的课程选择,选修课课容量选满则不能增选。选课人数不足10人(体育课、小语种课堂除外)的公共选修课在当学期停开,请同学们关注研究生院相关公告。

  5.本学期新增30门研究生公选课。

  6.公共选修课《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规范(线上+线下)》将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12课时由学生在线上进行自主学习,4课时线下课堂教学,线上平台注册及线下授课时间、地点安排,请在选课结束后留意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7.个人课表中已选课程是由研究生院按照专业(方向)培养方案作初始安排,公共必修课由研究生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选课,研究生无需额外选课。公共必修课原则上不允许调班、退选。研究生务必根据本人培养计划的要求在选课期间内确认是否修读。

  8.请慎重选修课程,选修的课程应保质保量。如因选课数量过多造成的无法修完课程、重修、课程分数较低或影响奖学金评定者,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9.拟申请学分互换的学生,需在选课时选入拟进行互换的课程,提前告知任课教师学分互换意向。

  10.所有研究生应在正式开课前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我的课表”菜单中再次确认本学期需修读的课程。如有漏选,将影响该门课的成绩录入,本学期将无法取得该门课的学分,严重者将影响毕业资格审核,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确认在系统内已选课后再修读。

  五、选课流程

  1.系统网址:

  http://yjs.zuel.edu.cn/ssfw/login_cas.jsp

  2.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之前修改过密码的研究生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

  请各位同学牢记统一身份认证密码,遗忘密码的同学,请按登录界面提示内容找回密码。

  3.选课流程

  ①选择专业课:学生制订培养计划后,点击“选课管理”-“我要选课”-“可选课程”中可直接点选培养计划中设置的专业课程;

  ②选择跨学科专业课:点击“选课管理”-“我要选课”-“跨学科专业课”选择当学期开设的课程;

  ③选择公共选修课:点击“选课管理”-“我要选课”-“任意选修课”选择当学期的公共选修课程;

  ④查看已选课程或退选课程:点击“选课管理”-“我要选课”-“已选课程”;

  ⑤查看当学期课表:点击“选课管理”-“我的课表”。

  六、课程重补修

  需要重修课程的研究生,请于8月30日至9月5日期间登录学生事务大厅(http://a.zuel.edu.cn/),点击“研究生重修申请表”,填写并提交培养单位审核,逾期不予补办。

  七、其他事宜

  1.研究生上课地点为文澴楼和文添楼,请仔细查看课表。

  2.专业课上课地点为学院教室的课程,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学院通知,或者直接咨询本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以免遗漏课程教室信息。关于专业培养相关信息请咨询学生所属学院。

  3.新生英语课程的免修免考事宜将在开学后发布通知,考核名单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课程成绩处将会显示免修,计入学分,不计入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上一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MBA论文开题答辩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