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1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阅方式

  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应聘请2位副研究员(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包含1位院外专家;申请博士学位的,应聘请5位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包含3位院外专家。

  学位论文评阅工作采取管理信息系统内匿名送审方式进行(说明:评阅书评价指标今年做了调整,与盲审的一致)。研究所秘书在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学位”模块中“论文评阅”处进行评阅专家管理及送审工作(具体操作可查看附件一操作手册第4页“论文评阅”部分),并于评阅结果返回后,在“评阅结果查看”处下载、打印论文评阅书(也可让学生自行打印,答辩前交至研究所),在打印的评阅书中的“评阅人签名”处请评阅专家线下补签以用于归档。

  二、学位论文答辩

  各研究所在进行论文答辩会前五天,各研究所须张贴答辩公告,内容包括:答辩者(姓名、单位、专业)、论文题目、答辩委员会(姓名、单位、职称、专业)、答辩时间及地点,也可采取由相关研究所秘书在本研究所网站进行公告的形式。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3位副高以上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含1位院外专家、2位硕士生导师;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5位正高组成,其中至少包含2位院外专家,3位博士生导师。申请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院外专家担任。

  研究生院根据盲审结果判定允许答辩后,由研究所秘书在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学位”模块中“答辩管理”处提交答辩安排、录入答辩结果、判定审核答辩结果(具体操作可查看附件一操作手册第7页“答辩管理”部分)。

  盲审结论为“建议作较大修改后再进行论文答辩”者须在答辩时汇报论文修改情况。

  三、学位申请材料

  研究所秘书在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学位”模块中“申请管理”处的“申请材料下载”页面可下载填写好学位申请人相关信息的答辩会会议记录等表格。

  学位申请人在研究所提交答辩安排信息后,从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学位”模块中“文档下载”处下载学位申请所需的表格,填写补充相关内容并打印(注意表格的规整,签名处请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于研究所规定时间前将相关纸质版表格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好后放入牛皮纸袋(牛皮纸袋可以以研究所为单位派一位学生来研究生院学位办410办公室领取)中提交至研究所。

  四、学位评定委员会

  各研究所须于6月10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完成学位申请审查工作,并将相关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至学位办(答辩截止时间和分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由各研究所自行确定)。我院将视情况于6月中下旬组织召开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五、其它

  请导师继续加强与学生的沟通,针对盲审专家反馈意见督促、指导学生修改学位论文,盲审结论为“建议作较大修改后再进行论文答辩”者,论文修改完成后须提供书面修改说明(盲审意见修改确认表),由导师审阅签字,报学位办备案后方可进行答辩。盲审意见修改确认表研究所应留一份存档,供答辩和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查阅。

  请各研究所高度重视,严格规范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做好本年度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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