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9月份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1年9月份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1、7月15日前,确认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学生完成预毕业申请,7月19日前学院完成预答辩,秘书将预毕业学生名单审核完毕,提交系统。

  2、7月23日前,参加校级盲审的学生需将论文和中英文摘要提交系统,其中,论文请使用校级盲审封面、中英文摘要应编辑在同一WORD文档内,并将该 WORD 文档转换为PDF版并以“10319_学号_ZY”命名,从系统的自评表的端口上传。中英文摘要不可将非WORD版、图片转换为PDF后上传。

  自评表PDF电子版(以“10319_学号_ZPB”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另行提交至学位办。

  3、7月30日前,秘书将审核后的2021年9月送审名单(纸质版开学后提交,电子版先行提交)、学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政治立场及意识形态的审核结果(纸质版开学后提交,电子版先行提交)、学院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相似性检验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开学后提交,电子版先行提交)提交学位办。

  4、申请书、各类表格、研究生系统中相关操作及具体要求同上半年。

  5、各学院务必于9月3日前将本次学位申请的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博士学位申请科研材料电子版可在8月30日前提交,文科科研材料所需原件务必于9月1日前提交。

  研究生院(研工部)学位办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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