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启动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应用、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启动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请各相关培养学院按照本通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

  一、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安排部署好本院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包含三年制的2019级和两年制的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针对本类别(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的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由学科带头人完成:《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书》的填报工作并负责实施。

  2.各相关学院要与每位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签订:《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自主实践的研究生需另行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

  3.各相关学院要做好专业实践前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高风险作业安全控制标准和工作流程的培训,指导研究生按照该单位或行业的要求参加“特殊”保险。

  4.各相关学院要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动员大会,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安排,专门讲解培养手册中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的实施要求及实践学分考核要求。专业实践结束后,学科带头人要组织导师组依据研究生培养手册完成情况、实践表现和职业素养进行实践学分的评定工作,并完成实践总结及汇报工作。

  5.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调整实践教学计划。对于研究生自行联系的实践活动,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严格进行审批和备案。实践活动期间应加强防护指导和管理,并严格实行定期报告备案制度。

  二、时间及材料要求

  1.相关学院与参加专业实践研究生签订:《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自主实践研究生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和《南京师范大学хххх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由学院保存。要求研究生认真完成《南京师范大学хххх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相关内容,应在学院评定实践学分之前排版打印,并用浅蓝色封皮胶装后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相关学院于7月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附件一:《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书》PDF版,发送至njnu_pyb@163.com,学院存档一份,同时发给参加专业实践研究生一份。

  三、优化管理过程,提升实践质量

  1.相关学院主管院长、学科带头人应定期到研究生工作站实践基地进行实地观摩,和研究生工作站实践基地领导专家一起共同分析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组织管理,提升实践效果。

  2.各专业领域在组织本次专业实践中,要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及时发现新情况与问题,特别要重视细化专业实践的过程管理,不断提升专业实践质量。

  3.各专业领域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合理计划与使用实践相关经费。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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