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日前,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联合发函(苏教办研函〔2021〕4号),启动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相关内容详见附件),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与我校具有科研合作,符合《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中“设站条件”的省内外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均可与我校联合申报。
二、申报步骤及时间安排
1.申请设站单位与学校合作单位(教师)协商,达成申报意向,由学校教师将申请设站单位基本信息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2.研究生院根据《管理办法》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附件B中的附件1或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
申报单位应按本单位性质(分企业填报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填报两类不同表格)填写相应的《申报书》,《申报书》须合作双方联合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格式不限),于8月15日前将《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肖老师(xiaoyou@njust.edu.cn)。
3.《申报书》由申报设站单位、学院分别签字盖章后,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通过后,《申报书》加盖学校公章、负责人签章(8月18日前完成)。
4.学校管理员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设置单位账号和初始密码。
5.申报单位将《申报书》、证明材料分别转换成PDF文件,根据账号和初始密码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通过“高校登录”端口进入,分别上传《申报书》、证明材料PDF文件(8月19日前完成)。
6.申报材料分别在申报设站单位及学校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8月25日前完成)。
7.学校管理员通过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完成申报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研究生院
20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