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和《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根据《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学校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为”方针,传承“四大精神”,开展“五色教育”,坚持“学业导师、人生导师”准绳,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适应党和国家发展需要,坚持“四个面向”,将爱国主义、龙江血液、科学精神和科技自立自强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指导培养全过程,培养政治合格、家国情怀、能力过硬、担当作为的民族复兴和龙江振兴栋梁之才。

  二、工作内容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共四类,包括:

  1.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课程思政课程建设项目

  3.导学思政团队(导师)建设项目

  4.课程思政案例建设项目

  全省2021年立项建设5个左右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50门左右课程思政课程,30个左右导学思政团队(导师),一批课程思政案例进入案例库。

  三、工作安排

  上述四类项目各学院申报不限额。各学院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查合格后,推荐至省教育厅参与评选,9月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通过验收后给予认定。

  四、有关程序和要求

  1.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委托黑龙江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联盟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工作;黑龙江省课程思政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对各培养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和遴选,确定研究生课程思政立项建设名单。

  2.各学院推荐项目须经学院内部严格审查,在符合基本条件和推荐要求基础上方可向学校申报,学校经遴选后确定最终推荐结果,经研究生院官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正式向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联盟推荐。

  3.立项结果在省教育厅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发布立项名单。

  4.各学院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和导学思政高质量建设。

  五、报送材料

  各学院应于2021年7月19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978474887@qq.com,纸件(正反面打印,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1119室)。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3日

上一篇: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公共必修课选课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东北林业大学关于2021年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