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 学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是办学的生命,是学校培养质量乃至高等学校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建立完善的MPA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保证MPA教学质量的关键。为保证和持续提高东北师范大学MPA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五个要素构成:质量目标与标准、教学组织与实施、质量管理与监控、质量评估与信息、质量分析与反馈。

  一、教学质量目标与标准

  (一)教学质量目标

  根据我校MPA办学理念定位、办学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确定我校MPA教学质量目标。我校MPA教学质量目标的具体内容包括:理论知识系统完整、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能力强、富有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二)教学质量标准

  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应达到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相关标准。包括课程(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建设标准、专业建设标准、实验室建设标准等。

  二、教学组织与实施

  (一)教学质量管理组织

  我校MPA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学校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负责。主要职责有:MPA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制订、修改和实施;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政策和措施;监督MPA教育教学的执行情况。

  我校MPA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工作机构是MPA教育中心。其职责是:制订相应的教学质量具体目标及标准;制订实现教学质量目标和达到质量标准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监控系统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和改进。

  (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以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教学质量监控为基础,制定和认真执行“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在职人员、全日制)”、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则”、“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指导教师岗位责任制度”、“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课程课件及检查制度”、“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条例”、“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学效果评估及反馈制度”、“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则”。

  (三)教学质量资源保障

  加强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建设。既要在数量上保证MPA教学所需教师,也须重视结构的改善和素质的提高。完善教师聘任、考核和奖惩等机制。加强与实践部门合作,增加实践基地数量和实践指导教师数量,确保实践教学资源满足MPA教学需要。

  (四)教学质量过程管理

  加强MPA专业学位建设,制定完整的MPA专业建设规划;加强课程建设,构建规范、完整、高质量的培养目标需要的课程体系;加强教学改革与研究,不断探索更加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考核方式;强化教学管理,严格监控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落实,特别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使之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

  三、质量管理与监控

  逐步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上课试讲制度、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教师培训制度等、规范教案及课件制度。

  完善和坚持听课制度、中期教学检查制度、课程建设和教学立项检查制度、学生评教制度等。

  加强教学后续过程管理,建立实施考试管理制度。强化考试各环节规范管理,建立多元化MPA考试考核评价方式;实行成绩分析制度。

  四、质量评估管理

  学校研究生院和MPA教育指导委员会、MPA教育中心等机构,应采取例行与随机方式听课,对教师的教学技能、教学态度、教材理解、创新和改善等作出评价记录,并通过适当形式反馈。采取同行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定期评价教师教学质量。

  五、质量分析与反馈

  学校MPA教育中心定期将各层次类别的教学质量评价评估信息进行汇集、分析,分别向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各培养单位、任课教师和MPA研究生反馈,并负责反馈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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