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结业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东师校发字〔2017〕95号)和《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20〕26号)文件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结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业条件

  我校中国籍学历教育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如果无法达到毕业要求,可以申请结业。

  研究生申请结业,学业完成程度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成绩合格。

  2.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毕业或学位答辩前的全部培养环节,包括制定研究计划、开题报告、学术交流、预答辩。

  二、办理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

  拟申请结业的研究生填写结业申请表,于2021年6月4日前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2.培养单位审核

  各培养单位对申请结业研究生的资格、学业完成情况进行审核,于6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建议准予结业材料至研究生院。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研究生院汇总申请情况,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准予申请人结业,发放结业证书。

  三、注意事项

  获得结业证书的研究生不可提出毕业或学位申请,已获得的结业证书不可换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请研究生同学综合考虑自身学业进展情况,审慎选择是否确需办理结业手续。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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