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关于调整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从2022年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详见即将发布的《2022年中国农业大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招生简章》和《2022年中国农业大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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