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网络法务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成立于2008年7月,其前身是2002年6月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新闻系,2014年为落实“部校共建”,与光明日报社共建“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学院设有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两个本科专业;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开设新闻学、传播学两个专业,新闻学专业设有法治新闻、传播法与传播伦理、网络与新媒体三个研究方向,传播学专业设有政治传播、传媒文化产业、文化传播、商业传播等研究方向。学院还拥有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法治新闻、网络与传媒法务方向。学院拥有政治传播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宣部重点联系的十所新闻院校之一,是国内从事法治新闻、政治传播、网络新媒体和网络传播法研究的学术重镇。

  学院下设新闻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三个研究所,一个新媒体实验室,另设有六个非在编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新闻研究中心、传媒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传播法研究中心、法治传播研究中心、政法宣传与舆情研究中心、民意研究中心。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3人,学院另有兼职教授38人。

  学院致力于培养复合型、特色型、专家型卓越新闻传播人才,依托法大优势资源,走特色办院、复合育人之路,是国内最早培养法治新闻、传播法与传播伦理、网络与传媒法务和政治传播等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的高校。

  学院实行产学协同、联合培养模式,辅以专业导师和业界导师组成的双导师制,形成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2005年起实现双导师全覆盖。2013年联合人民网、法制日报社、检察日报社、人民法院报社、人民公安报社、民主与法制社、文艺报等主流媒体成立我国首家新闻传播与新闻法制协同创新中心,形成校媒协同培养机制,2017年在今日头条、北京时间、中国网、拓尔思等新媒体机构建立联合培养基地。

 

一、专业及方向

  专业名称:法律硕士

  研究方向:网络法务

 

二、项目性质

  同等学力研修班在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完成课程学习者可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三、课程体系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应修学分
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2 40学分
 任选一门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36 2
自然辩证法概论
法律外语 72 4
法理学前沿问题研究 36 2
中国宪法 36 2
民法总论 54 3
刑法总论 54 3
民事诉讼法 54 3
刑事诉讼法 54 3
国际法 36 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36 2
知识产权法 54 3
传播法学 36 2
新闻理论研究 36 2
传播理论研究 54 3
新媒体理论与实务 36 2
任选课 媒体侵权法实务 36 3 不少于10学分
互联网法律实务 36 2
传播伦理研究 36 2
法治新闻理论与实务 36 2
传媒法模拟法庭 36 2
文化产业和娱乐法研究 36 2
新闻业务专题研究 36 2
危机传播与新闻发布实务 36 2
融媒体工作坊 36 2
移动新媒体产品设计制作 36 2
传媒政策与制度 36 2
网络视频作品创意制作 36 2
广电法专题 36 2
广告法实务研究 36 2
新闻传播史研究 36 2
合计       50

 

四、培养方式

  1、学制两年,北京班周末面授,全国班采用集中课堂面授与网络课堂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试方式:由学校组织考试或考核,形式可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等,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

  2、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从事法治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在各类传统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从事新闻传播实务的编辑记者和其他媒体从业人员;或有志于提高在党政机关、政法宣传、政法舆情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共传播、政治传播、危机应对、新闻发布、公共关系等方面工作能力的人员。

  3、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大专毕业生不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硕士学位)。

  4、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1寸和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各2张。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一:每名培训费22000元,学员必须在入学前一次性交清,该部分培训费全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

  培训费二:14000元/人,该部分费用全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只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收取,并根据学员的学习进度进行缴纳)

 

七、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2、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的公开出版物发表过科研成果。

  3、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

  4、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考试。

  5、资格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资审通过之日起算)通过上述学位课考试与国家统考。

 

八、颁发证书与学位申请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

  2、符合本简章第七条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文学硕士学位,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九、学费汇款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

  帐号:346 756 007 485

  (附言:汇款时请注明“学生姓名+报读专业+班级编号1013”)

  ★ 注:将汇款凭证底单电子版回传至该邮箱以便财务核查,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上一篇:中国政法大学新闻学(法治新闻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中国政法大学传播学(政治传播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

热门简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