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业事务办理提示

  各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以及学校《关于调整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2021年春季学期如期开学、学生延迟返校。为方便广大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及其他事宜,现将本学期的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

  1. 学期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按校历于3月1日正常开课,共十六个教学周(含节假日)。各专业研究生课程及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国际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国际贸易学单考班教学相关事宜由所属学院另行通知):

教学安排时间备注
正式开课、线上教学3月1日—3月15日校历第1-2周
暂停上课、分批返校3月16日—3月21日校历第3周
恢复上课、线下教学3月22日起
期中考试周(前8周课程)4月26日至30日校历第9周
后8周课程开课4月26日校历第9—16周上课
期末考试周6月21日至7月2日校历第17、18周

  2.授课方式

  本学期以线下授课为主。个别授课教师为外教或其他教师在国外无法返京、留学生单独开课的教学班,采取线上授课模式;涉及留学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的教学班,可采取线上线下双线授课模式。前两周线上授课方式及教学平台、第三周停课期间的补课安排均以任课教师通知为准。

  3.线上教学平台

  除腾讯会议等直播软件外,本学期使用的网络教学平台主要包括“研究生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即e-learning平台,可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后一键跳转)、超星和智慧树。以上平台使用指南见附件1-3。

  4.课程微信群查询

  学生可通过“学生课程微信群查询系统”(网址:http://gs.uibe.edu.cn/os)查询个人已选课程微信群二维码。因二维码时效性强,如错过加入微信群时间的请找同学邀请加入或与学院教务员联系。显示“尚未提供”的课程一般为推迟至返校后线下授课的课程,如有线上授课课程无法正常显示二维码的,请尽快与学院教务员联系。

  二、学籍管理

  1. 学期注册

  本学期研究生返校时间为3月16日-21日,具体时间以学生工作组相关部门通知为准。请研究生本人于3月21日前携带研究生证到求索楼或宁远楼一层大厅“研究生自助报到注册及成绩单证明打印一体机”处进行人脸识别报到注册。

  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且无欠费记录的可完成报到及注册、打印并粘贴注册标签(请及时粘贴在学生证相应学期的位置上、切勿撕毁);有欠费记录的则仅完成报到,待补缴欠费后再进行补注册及标签打印。如提示“未找到对应人员”,一般为系统中照片缺失或像素不足,请与学院教务员联系更新照片。

  如因疫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校注册者,应当事先向所属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请假,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已请假延期返校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于返校日补报到注册。逾期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将予以退学处理。

  2.纪律与考勤

  研究生应当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参加课程学习、考核、其他环节以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教学、科研活动。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

  研究生请假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时需附校医院诊断证明,因事请假时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请假一周(含)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经辅导员及研究生导师同意后,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研究生请病、事假的申请书、医院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由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归档。一学期内累计请假四周以上者,应报研究生院备案。

  3. 学籍异动办理

  3月22日至4月2日(返校两周内)集中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休复学、短期出国及延期毕业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籍异动申请”模块中提交线上申请(已开通),研究生导师、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院依次进行在线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后,学生可在自助终端打印学籍异动通知单,供校内办理E卡、住宿等其他手续。

  休复学: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年为期。已办理休学手续者需在办理复学手续后再进行注册、选课等其他操作。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确有特殊情况应申请二次休学(办理流程同第一次)。培养办会定期对未休学、未请假长期离校及逾期未复学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

  短期出国:研究生短期出国学习、实习与实践(且预计不延期毕业)应进行出国申报。出国期间仍需缴纳学费,享受在校生待遇,注册系统按暂缓注册处理,回国后应补做人脸识别注册。已在系统“学生联陪申报”模块申报联合培养项目且审批通过的研究生,不需再次申报短期出国。出国超过一年或因出国预计延期毕业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

  延期毕业:研究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可在原规定学习基本年限的基础上延长两年,延长期内应参加正常的学期注册。

  申请退学则需提交纸质申请表。研究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修满学分、论文未完成或答辩未通过者,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并缴费者,将视情况予以退学或结业处理。

  4.个人信息变更及毕业证照采集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变更个人信息的(如导师、政治面貌等),由学院负责核实、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变更身份证号、姓名等重要信息的,需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免影响正常的毕业生电子注册。

  预毕业生尚未参加毕业证照采集及补拍的,请尽快到北京市教委学历证照采集指定地点(易拍数码影像中心)进行补拍,地址:东三环中路国贸桥(地铁C出口)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房间,电话:58691620(周一、法定节日休息)。

  三、教学运行管理

  1. 课表及开课状态查询

  进入“我的课表”项下可查询个人课表,请注意各节次对应的授课时间,提前5分钟到教室上课。如相应课程教学方案为直播的,请提前测试网络并打开直播链接。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停开的课程列表见“关于发布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正式课表的通知”。鉴于补退选期间会有课程变动,请及时关注网上最新课表或调停课通知。

  另可进入“选课系统”,点击“开课查询”,查询全校课表,并据此进行课程补退选。如发现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未在选课范围内,可进入“公共信息查询”,点击“查询开课情况”,确认开课状态。

  2. 补退选及中期退课

  期初补退选时间为3月1日10:30-3月12日12:30(校历第1、2周),注意在补退选操作之前应先进行个人培养计划调整。系统补退选截止后再次确认停开的课程,由学院通知学生并受理线下改选课程手续。因请假、休学等错过选课的,应及时到学院教务员处办理线下选课。

  中期退课周为4月26日—30日(校历第9周),除MBA、MPAcc、MPA等学院自排课程外,研究生可在此期间到所属学院申请退选课程1门。

  3. 培养计划制定

  注意选课和制定培养计划是两个步骤,不能互相代替。无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均应在系统中进行“学生选课”。退选课程应同期在培养计划中删除,以免影响后期的毕业资格审查。

  请2019级及以前两年制硕士生、2018级及以前三年制硕士生和博士生确认个人培养计划显示“合格”,且与已修课程一一对应(办理学分替代手续的应与拟替代课程对应)。

  4. 重修及培养计划外选课

  课程重修按选课步骤进行,系统将自动识别。必修课不及格,则必须重修该课程或改选跨院平行课程。如重修时改选课程编码不同的平行英语学位课程,可直接录入课程编码,以跨专业课添加培养计划,系统将自动识别为学位课。选修课不及格,可以重修该课程,也可以改选其他课程、替代学分。

  研究生选修培养计划外课程、拟替代培养计划内学分,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申请改选跨院平行课、放弃不及格选修课、培养计划外选课,均应填写《研究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于补退选阶段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

  5. 推免生提前选课

  2020年秋季学期通过选拔的本校推免生可在本学期补退选期间进行选课、提前修读研究生层次课程,选课步骤为:登录系统->选课系统->开课查询学生选课->输入相应课程代码和班次。登录用户名为本科期间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另请注意:

  (1)本学期推免生选课所用为临时学号,下学期新生报到注册后,请按录取通知书上的正式学号选课。提前修课成绩将于下学期转入正式学号,且按实际修课学期(即2021春)在成绩单上显示。所有课程一旦提前修读,不可私自放弃考试,所获成绩一律计入研究生正式成绩单,不予删除,与正式取得学籍后取得的其他课程成绩一并计入奖学金评定。

  (2)推免生用临时学号选课时,不需制定培养计划,直接选课即可。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尚在制定过程中,建议大家参考本专业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学习计划,暂不要选择临时新增课程(课程编码以L开头)。

  (3)推免生本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选课门数(建议3门以内),也可待正式入学后再开始选课。直博生应按选拔方案开始博士阶段的学习。

  四、课程考核管理

  1.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研究生课程成绩结合平时成绩、期中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期末成绩一般占70%,最少不低于50%。研究生同一课程旷课、或因其它原因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时数的四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

  一般学位课成绩70分为合格,其它课程60分为合格。需要注意的是,经济学类博士生“三高课程”(即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期末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三个开课学院分别命题,合卷考试,不同学院各出70分,卷面总分为210分,满分100分(卷面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综合成绩的权重为平时加期中占30%,期末占70%。“三高课程”通过的标准为期末卷面成绩不低于70分且加权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重修次数上限为3次。

  以论文方式考核的,均须以查重结果文字复制比作为期末成绩评定依据。经检测,文字复制百分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下同)不超过20%的,认定为检测合格;文字复制百分比高于20%但不超过40%的,该课程成绩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但期末成绩不得高于70分;文字复制百分比高于40%的,视为检测不合格,期末成绩及课程总成绩均记为零分。

  2. 成绩查询与异议办理

  研究生应自行登陆系统,进入“查看课程成绩”查询上学期成绩及单科排名。目前仍有部分任课教师尚未录入成绩或未审核公布,显示为“未提交”或“未公布”。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填写《研究生成绩变更申请反馈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本学期成绩异议办理截止时间为4月2日(返校后两周内)。

  3. 学分转换办理

  研究生出国学习需要办理学分转换的,应在出国前填写《研究生校(国)外学习修读课程申请表》,明确拟修读课程及替代课程,由所在学院审核、存档。转入学分不得超过本人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要求的三分之一。

  研究生回国后,应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校外课”模块提交线上申请,确认拟替代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并填写《研究生校(国)外学习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表》,提供由对方学校主管教学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及课程简介,经承担相关课程任课教师、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4. 缓考办理

  因病(必须附有校医院证明)或因事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应提前填写《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未经申请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论处。缓考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一般定于下一学期开学一周内进行。部分课程(如经济学类博士生“三高课程”)缓考应随下一轮课程开课进行。

  5. 毕业资格审查

  本年度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毕业生对照《关于进行2021年春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的预通知》进行自查。

  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请认真核对个人培养计划是否合格;培养计划所列课程与已修课程是否一一对应;改选跨院平行课或放弃不合格的选修课程是否已提交申请;已申请出国学分替代课程是否已按规定完成学分及成绩认定;本学期需补选、重修个别课程或尚未完成培养环节,是否已办理有条件答辩手续。

  因返校推迟,涉及毕业生的成绩异议、期末论文查重结果异议、校内课程替代、出国学分替代、有条件答辩等事宜,请先与学院联系,提交带电子签名的申请表格,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汇总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结业手续可待返校后办理。

  6. 成绩单及学籍证明出具

  在校生成绩单、学籍证明通过“研究生自助报到注册、成绩单证明打印一体机”(求索楼、宁远楼一层大厅各两台)出具,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章。已毕业研究生请到学校档案馆(科研楼配楼四层,电话64492110)申请出具。

  五、教学质量评估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利于研究生教学质量的提高,其评价结果将作为我校教师职称评定、优秀教师评选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本学期课程的网上评教时间初步定于下半学期进行,请广大研究生本着对学校、教师负责的态度,给予真实、客观的评价。不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不能参与选课、查看成绩。

  六、硕博连读选拔

  本年度硕博连读选拔培养对象为2020级研究生。研究生院培养办将于5月后公布各学院的选拔考试方案,由学院组织报名工作。笔试时间安排在期末考试周之后,具体另行通知。

  七、其他

  本学期将继续组织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及国内外联合培养项目申报工作,请广大研究生及时关注培养办通知。

  如有其他疑问,可登录培养办子网站(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培养)查找管理规定和办事指南、下载各类表格或进行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64494992(学期注册、休复学及退学、毕业证照采集、成绩异议与论文查重异议、成绩单及证明出具)

  64496732(选课、培养计划制定、排课、考试)

  64496802(校内课程替代、国外学分转换、毕业资格审查、延期毕业与结业)

  64496045(学生评教、联合培养、学术奖励、e-learning网络教学平台)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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