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关于备案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成绩及培养环节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16版(试运行)、2016版(2017年修订)、2018版、2019版等培养方案的要求,请各学院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成绩审核及培养环节审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审核2018级及以前所有在籍研究生的课程成绩,确保成绩、学分等符合对应版本培养方案的要求。请各学院于11月23日前将成绩审核结果送至研究生楼一楼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电子版发送至grd985@bit.edu.cn。对审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各学院应及时书面通知到导师及研究生本人,督促其尽快完成课程学分要求,并加强后续跟踪。

  (2)从2019级起,研究生成绩审核将按照培养计划审核结果进行成绩认定。培养计划、成绩审核流程为: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备案通过后,系统按照培养计划自动完成成绩审核。请各学院审核2019级所有在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确保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分等符合对应培养方案的要求。请各学院于11月23日前将培养计划审核结果送至研究生楼一楼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电子版发送至grd985@bit.edu.cn。对培养计划制定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或未获得导师通过的,各学院应及时书面通知到导师及研究生本人,督促其尽快按照培养方案修订培养计划,并加强后续跟踪。

  (3)2021年春季拟毕业研究生(不区分单双证)的培养环节审核应于2020年11月16日前结束填报。此前未完成成绩审核的研究生应先进行成绩审核。各学院应严格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并于11月23日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名单(附件3格式;主管领导、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楼一楼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电子版发送至grd985@bit.edu.cn。

  (4)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按“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成绩审核、培养环节审核实行备案制度,即学院审查通过后,由学院将纸质版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备案名单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未按要求反馈研究生成绩及培养计划、培养环节审查结果的,研究生院不予备案。

  请各学院严格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审核工作,研究生院也将不定期检查、抽查研究生培养过程完成的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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