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研究生教学楼教室临时使用办理流程

  望江校区研究生教学大楼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调度,所有使用教室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使用原则

  尊重服务人员;遵守教室使用规定;爱护教学设施和公共财产,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教室内的各项家具设施等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不得移出本教室;注意节水节电,离开后自觉关灯。

  本大楼为我校研究生教学用教室,原则上只安排、接纳研究生计划内教学活动。在不影响研究生教学活动的基础上,可安排研究生学术讲座、报告会等活动。

  本大楼教室调度使用由研究生院管理,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由大楼物管负责。

  二、临时使用办理流程

  1.教学活动

  每学期各相关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开设课程需用教室,在上一学期期末,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教务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统一排定。 如遇期中临时补课,以及上课地点时间需变更,由申请单位负责研究生工作的教务老师执书面申请(应调整原因、课程名称和代码、任课教师、申请使用时间等信息),并附教学班选课名单,由全部选课学生签字确认并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教室调度通知单”,交大楼物管协助安排。

  2.学术讲座、报告会等

  申请单位应写好“四川大学研究生教学楼教室临时使用申请表”,并注明参加讲座的主讲人信息、报告题目、教室使用具体时间、参加人数等基本内容,由使用单位主管院长(副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由研究生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培养办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临时使用教室通知单”,交大楼物管协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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