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文件要求,现就落实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一)统计对象

  1.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统计时期内在河南大学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2021年9月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2.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于统计时点时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导师及2021年9月招生的博士导师。

  3.科研项目采集范围:统计时期内在研或结项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二)统计时点

  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三)统计时期

  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填报要求

  根据《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博导采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对博士生导师的信息数据进行填报。在填报时,请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中的“指标解释”规定进行表格填报;

  2.所填报的信息须符合“采集项说明”中对“时点”、“时期”的规定,不要填报超出统计范围的信息内容。

  三、提交时间

  符合填报要求的博士生导师请填写《博士生导师基本信息表》和《博士生导师科研状态表》;

  符合时间要求的博士生须填写《博士生信息表》;

  此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学院通知博士导师及博士生务必于11月6日下午6:00前完成所有信息采集。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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