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有悠久的办学历史,1928年建校伊始就设有文法学院,1929年单独设置法学院,其中包括法律系、政治系。经多个办学历程,2013年1月,学校撤销政法学院建制,分设政治学院和法学院,以原政法学院的法律系、公共管理系为基础,单独组建成立法学院。

  学院现有2个本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有1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法治中国建设);有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学、政治学),其中法理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法制史、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地方政府学等8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招收培养研究生;有1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行政管理);有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方向)(法律硕士);有“法治中国建设研究院”校级高端科研平台;有经济法、诉讼法、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等3个研究所;设有安徽师范大学法律事务中心、普法学校、法律援助中心。有教学法庭(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示范庭】)和电子政务2个实验室,与各地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合作建设有四十余家实践教学基地。

  目前,我院有“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全国首个卓越人才培养基地。法学专业、学位点、学科是我校地方高水平大学首批重点建设点。法学专业是“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特优强专业、安徽省综合教改示范专业和安徽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法学实训中心是安徽省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行政管理专业是省级专业综合教改示范点。

  学院现有在职专任教师63人,其中高级职称34人,博士(含在读博士)研究生45人。有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33人、商务部海外维权专家库国内专家1人、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安徽省十大中青年杰出法学家”称号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坛新秀”1人。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249人,硕士研究生253人。

  学院按照校党委对法学院建设“高起点”、“新理念”、“有特色”的工作要求,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开放活院”的办院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改革创新为动力、党的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水平,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省内同类院系一流、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型学院。(数据截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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