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东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争创国际一流的科研成果,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山东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山大研字〔2018〕87号)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评审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

2.科研论文须于2020年11月25日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发明专利须于2020年11月25日前已完成成果转化。

三、评审程序

1.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

研究生个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表现信息”菜单完善本人学术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所属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经秘书账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核表现信息”审核通过。

2.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

申报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学术之星申请”菜单进行申请,并打印《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推荐表》,经导师在“项目管理-奖励项目审核”菜单审核同意(导师可通过系统“个人信息管理-基本信息维护”菜单上传电子签名),提交培养单位。

3.培养单位评选与推荐

培养单位组织评选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奖励项目审核”菜单审核通过。

4.材料报送

11月24日&25日8:30-11:30&14:00-17:00,各培养单位汇总下列材料(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济南校本部报送地点:中心校区明德楼B301房间,青岛校区报送地点:华岗苑西楼420房间,威海校区报送地点:知行楼204房间)。

(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推荐表》(系统自动生成)

(2)代表性成果(最多3项)原件及复印件

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①成果全文,②图书馆检索证明。

5.学校评审与公示

学校对候选人信息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进行网络初评。初评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现场答辩,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拟获奖人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颁文公布。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3.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4.系统开放时间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报审核菜单开放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10:00至2020年11月25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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