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研究生成绩评定工作和成绩单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上海市2021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户籍相关事宜的通知,针对其中“学习成绩评定”和“成绩单”两项工作,办理方式通知如下:

  一、学习成绩评定的办理

  (一)研究生填表

  研究生依据研究生系统中学籍信息模块中的“专业(即二级学科,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专业代码”、“培养方式(即录取类别)”、“层次(博士、硕士)”等字段,完成《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中学习成绩评定一栏的内容填写。(可见附件提示)已毕业研究生的“毕业月份”根据本人毕业证书上的时间填写;目前已完成答辩的研究生预计毕业月份为“6月”,如有异议,详询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工作秘书。

  (二)培养单位审核

  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核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后,在相应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等级处打钩(),并签字。建议各单位集中统一办理。

  (三)研究生院加盖证明章

  研究生院形式审核无误后,在表格“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处加盖“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成绩证明专用章”。

  注:信息表填写之后不能涂改,如需需修改,请换表重填。重新办理时,请携带原表。

  二、按学期排列的成绩单的办理

  以下三种方式打印的成绩单均为有效成绩单,且不需要再到研究生院盖章。请研究生和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合理安排。

  (一)在校研究生

  1.可凭校园卡或者公共数据库账户、密码在成绩单自助打印机上打印。采用此种方式打印的成绩单已加盖研究生成绩证明专用章(该公章为人工加盖,非机打,且被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认可和采纳,无须质疑或反复确认)。

  自助打印机存放地点如下,时间一般为8点至22点,具体时间以下述楼宇公布的时间为准。

  中山北路校区:①图书馆一楼②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楼梯口(全家超市内墙对面)

  闵行校区:①图书馆二楼大厅②办公楼三楼。

  2.联系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领取,秘书老师已通过学位申请系统中,采用打印2的方式,统一打印并加盖了研究生成绩证明专用章的成绩单。

  (二)已毕业研究生

  已毕业研究生如果离校前没有领取上述“(一)2.”的成绩单,则请联系学校档案馆办理。详见档案馆主页利用服务说明:

  http://www.dag.ecnu.edu.cn/11111/list.htm。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根据上海市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集中办理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7月2日;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

  具体办理时间和地点如下:

  6月7日-7月2日,两校区工作时间同时办理

  中北校区:工作日8:00-11:30,13:30-17:00办公楼西楼3205

  闵行校区:工作日8:00-11:30,13:00-16:30办公楼303

  暑假期间如需办理,请根据研究生院值班安排在两校区办理。具体值班安排和办理方式届时见研究生院网页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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