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环节工作方案

学位论文是高层次应用性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在研究生培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具备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独特性。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上海市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要求》《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认定和管理办法》《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学术道德与论文规范

明确制定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明确研究生必须遵守的学术道德与论文规范:

细化重要条款(他人、团队及本人学术观点和学术成果的规范引用、使用,各类原始数据使用,署名、代写、一稿多投等问题)、明确主体责任(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点、培养单位)、加强自主工作(开学教育、导师解读、讲座报告、建设开设课程、开题时的学术伦理审查环节等)、鼓励在学校规定基础上自行制定标准(重复率等)、强化过程管理,形成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学习过程(含学位论文阶段)的基本规定与要求、奖惩激励、违规调查与处理等。

二、论文的应用性导向与评价

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强调应用性导向:选题一般应来源于实际,研究方法、范式、技术路线等与理论研究为主的论文应有区分,其设计开发、调查论证等主体部分及成果、结论等都应具有实践导向、实际意义。

2.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培养单位可参考《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评价指标体系》(http://www.yjsy.ecnu.edu.cn/68/73/c3602a92275/page.htm),明确本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论文形式及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选题、内容、研究方法、成果形式、基本格式等)。

三、论文开题及过程管理

(一)论文开题

明确时间(最晚为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最后一学年初)、各主体(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点、论证专家组、导师、研究生个人等)工作、形式(开题报告论证会)、程序、标准(鼓励制定评价标准)、结果处理等(不通过如何处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选题综述、研究基础、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工作重点、难点及计划进度、预期成果等。

(二)论文写作与指导过程管理

明确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环节的重要节点(如选题前、开题报告论证会前;开题后至少每隔4周时,论文预答辩/预审前;论文盲审、评阅送出前与意见返回后、答辩前与后等)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论文工作进展、与导师讨论并请其给予指导。鼓励制订学位论文写作与指导手册(记录指导时间、地点、形式;论文进展、师生讨论的主要内容、主要问题及建议等),推行指导备案备查制度;有针对性的考察校内导师在论文内容、方法、规范、工作量等方面的指导,有针对性地考察校外导师在论文应用性方面的指导。

明确培养单位在组织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盲审评阅、答辩与学位申请过程中的时间与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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