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课程教学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排课是研究生选课的基础,排课数据是教学工作量、教学绩效等一系列教学数据的基础,排课工作确定的课程表是当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的基础。为确保研究生课程教学正常有序开展,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排课要求

  1.研究生课程为学校教学资源的一部分。除封闭型专门学位项目(国际合作双学位项目、专业学位项目、全英文学位项目)外,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应向全校研究生开放选课。

  2.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组会、讨论会等研讨指导环节,不得设置为研究生课程。

  3.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应在教学内容、课程考核要求等方面明显区别于本科生课程。除本科生荣誉课程、卓博学员选课等情况外,研究生课程不得和本科生课程同堂授课。

  4.各单位应按照学校校历的节次安排研究生课程,按照45分钟/课时、18课时授课(或36课时实验/实习工作量)计为1学分的标准确定课程学分数。

  5.排课时,应确定每门课程的具体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和任课教师。有选课限制的研究生课程,排课时可以对选课人数、预修课程、上课起止周次等课程安排作出限制,但不得限定选课学生的学科专业方向背景(封闭型专门学位项目除外)。

  无教学大纲、无上课地点、无上课时间、无任课教师及任课教师明确限定只能本人指导的研究生选课的,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绩效不予核算,研究生所选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不予认可。

  6.任课教师应当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及时准备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计划、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课程考核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等课程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上传。未按时完成上传的,学生选课时将无法查看并选择该课程。

  7.任课教师应及时填报课程选用的教材信息,各开课单位应对所选用的教材进行审核把关,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备案。

  8.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课程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确因任课教师出国、长期病事假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在信息系统内完成调课手续。

  9.学校鼓励任课教师基于课程特征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如任课教师希望采用混合教学或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采用混合教学或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授课过程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的相关规定。

  10.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研究生课程按照常规线下教学的方式排课。如新学期无法采用常规线下教学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将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另行部署。

  二、工作安排

  1.“研究生排课综合服务”应用服务开放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6日(周三)17:00。

  2.授课地点拟安排在学校公共教室的研究生课程,排课信息将在2020年12月18日(周五)前完成数据同步。

  3.2020年12月21日(周一)至2020年12月25日(周五),各开课单位完成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信息的核对确认工作。

  4.“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上传”应用服务开放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周一)10:00至2021年1月11日(周一)10:00。任课教师可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ehall)完成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上传。

  5.2021年1月15日(周五)前,各开课单位汇总下学期拟开研究生课程的选用教材信息、拟采用混合教学或线上教学的课程信息,报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备案。

  6.2021年2月19日(周五)至2021年2月20日(周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课程安排的,经开课单位同意后,可通过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教务员完成线上调课申请,经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审定后向研究生开放选课。

  准予调整安排的研究生课程,如涉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调整,任课教师(或开课单位研究生秘书/教务员)应在2021年2月21日(周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更新和上传。

  7.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选课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周一)10:00至2021年3月15日(周一)10:00。

  截至研究生选课开始仍未上传课程教学大纲的,学生选课时将无法查看并选择该课程。

  8.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研究生课程将在2021年7月3日结束,本学期开课的研究生课程均需按照校历及时组织、完成课程考核(包括考查方式为论文的课程),并在2021年7月16日(周五)前完成课程成绩登录。

  三、操作提示

  1.研究生秘书/教务员在“研究生排课综合服务”应用服务中完成排课操作,登录地址为http://yzsfwapp.fudan.edu.cn/new/index.html,登录账号为本人UIS账号。

  2.新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应当经开课单位及其分党委审核同意,由研究生秘书/教务员登录“研究生新开课程申请及审核”应用服务完成新开课程申请、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审核生成课程代码后,进入“研究生排课综合服务”完成排课。

  3.封闭型学位项目由本单位独立安排学位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学班的开课单位应维护为学位项目运行院系,教学班名称中应有简明提示(如“2020级MPA2班”、“FDU-LSE双学位项目班”等),以区别于学校公共教学单位统一安排的教学班。

  4.授课地点拟安排在学校公共教室授课的研究生课程,需向学校注册考务中心申请借用教室。院系经审核同意开设的混合教学或线上教学课程,需按实际线下线上授课时间申请上课教室或虚拟教室(虚拟教室代码为“zxjx”,区分大小写)。

  5.学校注册考务中心和“研究生排课综合服务”应用服务的排课数据同步完成后,各开课单位应对导入的排课数据进行核对、确认。如发现授课时间或授课教室需要调整的,须到注册考务中心完成调整后再次同步数据或修改课程安排信息。

  6.授课地点拟安排在本单位教室或非公共教室的课程,可以参考《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使用教室编码规则说明》查询并选用教室。如无法查找到相应教室,可以填写“院系新增教室信息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完成教室信息维护。

  确定采用混合教学或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的研究生课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批量借用ZOOM会议室,或批量开通选课研究生的钉钉账号。

  7.拟聘校外人员任课的研究生课程,开课单位应当确认所聘人员符合《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并组织拟聘人员填写《研究生课程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审核生成外聘教师账号。

  自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外聘教师将统一按照“WP+起聘年份+院系代码+3位流水号”的格式、一人一号编制外聘教师编号,与该格式不一致的外聘教师编号不再使用。

  8.未维护进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研究生选课后将列入其“其他选修课”类别。为避免毕业学分审核时出现修读学分数不足的情况,建议排课期间及时检查所排课程在主要培养方案内的应用情况,必要时应调整培养方案内的课程列表。

  9.封闭型专门学位项目的课程如未作选课学生范围限制,课程将向全校研究生、卓博学员开放选课。为避免非项目学生选课后被退课的各项操作及解释工作,各项目应在排课时预先做好必要的选课条件限制,通过年级、学位类型、所属培养项目、选课开放批次等条件分类分批开放选课权限。

  10.排课完成后,研究生秘书/教务员应认真审核课程安排情况,审核无误后将排定的授课时间、授课地点等排课信息书面通知任课老师。

  11.已排定的课程如遇任课教师因病、因公派任务等无法正常开课的,开课单位需及时安排其他教师接替开课,或完成排课调整。

  12.本科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或研究生新生须补修高年级本科生课程的,按照相关的教学教务工作通知或《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1.研究生学位公共课排课:谭老师,65641079,tanyun@fudan.edu.cn

2.其他研究生课程排课、培养方案调整:金老师,65641078,gs_training@fudan.edu.cn

  3.研究生课程教材选用:赵老师,65643613,zhaoshujing@fudan.edu.cn

  4.医学研究生排课相关工作:陈老师,54237024,yxpy@fudan.edu.cn

  5.学校公共教室借用:马老师,55664235,masj@fudan.edu.cn

上一篇: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教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复旦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注意事项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