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1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西北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西大研〔2021〕15 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9月9日

  8:30-12:00,14:00-17:00

  二、报名须知

  报名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及以上,且从参加课程学习起的五年内达到以下要求:

  1.已修完西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包括外国语),并取得西北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相关证明。

  2.达到国家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要求。

  3.科研成果要求:学位申请人在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领域做出一定成绩,已产出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身份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北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的认定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4.符合上述条件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证件:身份证、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登记表(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照片:近期蓝色背景正面免冠两寸证件照1张及电子版,电子版提交至院系研究生秘书处,文件名称命名为接受申请编号+姓名,接受申请编号请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

  电子版格式要求:

  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

  大小:5K~200K、格式:JPG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③表格:《西北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西北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3)。

  原则上要求申请人本人前来报名,不接受代报和函报。

  三、资格审查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核合格方可参加学位申请工作。

  四、工作时间及相关事宜安排

  1.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10月1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完成论文上传工作、导师审核、院系审核后提交,开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论文评审工作。

  2.2021年11月中旬,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学位申请者在办理正式答辩手续时,研究生院将会审核学位申请者的学位申请信息,信息不完整者,不予办理正式答辩手续。

  3.12月10日前,按照培养单位要求完成论文答辩、二次检测及相关材料提交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2021年10月11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完成论文上传工作、导师审核、院系审核后提交,开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论文评审工作。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第一次检测工作在论文评审开始前进行,检测版本即为论文盲审版本。

  第二次检测工作在学位申请者的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进行。所提交论文电子版应为终版论文,必须包含论文封面、英文扉页、论文作者及导师签字后的“知识产权申明书”扫描页、论文全文、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致谢等。

  2.学位论文评审

  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组织、安排与实施。学位论文评审需要一定的周期,学位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影响正常参加论文答辩或提交评定委员会审议(定)。评审版本论文应不出现任何作者、导师信息,包括封面(隐去作者与导师信息)、英文扉页(隐去作者与导师信息)、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主体部分、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隐去作者信息)等内容。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3名,均要求为校外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2名为省外专家;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依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处理。申请人在论文评审工作结束后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并须提前至少两周交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二)2021年11月中旬,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由学位申请者导师或者院系组织安排,研究生导师可以列席答辩会场,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也不得干扰答辩秩序。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研究生导师、1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答辩手续均在研究生系统中办理:学院研究生秘书核实申请者电子版成绩单、电子版照片全部按要求提交、论文评阅意见合格后,至少提前3天向研究生院提交《专业学位答辩安排表》,审核通过后答辩秘书在研究生系统中安排答辩。

  (三)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2021年12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应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六、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英语听力考试、校内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布。

  2.在申请学位过程中,如发现申请材料造假或不实者,立即终止其学位申请工作,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请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及导师,严格把控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确保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

  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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