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端正研究生学术态度,鼓励研究生创新精神,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西大研〔2019〕29号)规定,我校将继续进行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应坚定质量意识,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位论文作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及不良诚信记录。

  学位论文符合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格式规范。

  二、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

  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论文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二)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

  学位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重要问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论文在理论、方法或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果,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

  (四)评选优秀学位论文时,应综合考虑外审专家、答辩委员会等意见。原则上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平均分≥90分的论文应优先推荐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三、以下类型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之列:

  1.论文作者在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含副高级)的学位论文;

  2.评审结果中出现过类似“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意见的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未以第一作者(除导师外)或通讯作者发表过本学科高水平代表性成果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4.涉密的学位论文。

  四、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被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数量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保证论文水平和质量的基础上,应择优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当次博士学位授予总人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当次硕士学位授予人数的3%。“双一流”建设学科及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学科,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比例可增加至15%,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比例可增加至5%。

  五、评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申请书。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规则及指标组织评选,并排序推荐,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3.研究生院组织评选,将拟定名单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予以发文公布优秀论文名单。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填写《2021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并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纸质版推荐名单、公示说明及申请书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yxwk@nwu.edu.cn。

  七、其他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按照相关规章办法开展工作。

  2.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作者,若有违反学术规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人:杨赛、王海波,联系电话:88308164,电子邮箱:yxwk@nwu.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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