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承担的涉密科研项目的国家秘密安全,保护合作对象的商业秘密,同时确保研究生论文质量审查,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与内部学位论文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电子科技大学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以及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硕士和博士学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涉密研究生,是指攻读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MBA(EMBA)硕士学位、工程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具有涉密人员上岗资格,自身承担或受导师指派承担涉密科研项目或涉密工作的研究生。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主要内容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或者论文主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本办法所称的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中没有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论文主要内容虽经脱密处理,仍与涉密项目或敏感信息有所关联,不宜公开发表的学位论文;或者按照项目协议,论文主要内容涉及合作对象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内容的学位论文。

  第四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由校保密委员会领导,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研究生院、科技处、各有关学院(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档案馆、图书馆负责具体实施。

  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的管理工作由各学院(研究院、重点实验室)领导,研究生院、科技处、档案馆、图书馆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涉密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应仅阐述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理论与技术,如确实无法避免涉及国家秘密,依照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备案后,方可撰写涉密学位论文,并按照国家秘密进行管理。

  研究生撰写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不宜公开的内容,应依照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备案后,方可撰写内部学位论文。内部学位论文除不公开发表外,其他同普通学位论文管理。

  第二章 确定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程序

  第六条研究生撰写涉密学位论文,须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通过涉密研究生资格审查。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应当具有涉密研究生资格,按照《电子科技大学涉密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涉密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后,填报《电子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上岗资格和涉密等级审批表》,经审批并备案后,即取得涉密研究生上岗资格。

  (二)开题时填报《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定密申请表》,通过审查并经研究生院、保密办备案后,方可进行涉密学位论文的撰写。涉密论文撰写完成后,应当及时(至迟在申请答辩前)提交《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表》,完成各项审查后即确定为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

  (三)取得涉密资格并从事涉密科研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如在选择与论文相关研究方向时考虑回避涉密内容,未曾申请涉密论文开题,而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或完成后发现内容涉密的,应及时补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说明论文撰写过程的保密管理情况、补充申请涉密论文的理由,并提交《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表》,完成各项审查程序后即确定为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

  第七条涉密学位论文审批备案后,由保密办出具证明函件,研究生持证明函件到学院、研究生院、图书馆、档案馆办理评审、答辩、提交、归档等相关事宜。

  第三章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

  第八条研究生确定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按照学校涉密项目科研人员进行管理。

  研究生依托外单位涉密科研项目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由项目所属单位进行保密管理。

  第九条导师为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为涉密研究生提供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条件保障。撰写论文使用的计算机、磁介质,产生的载体,都应按照涉密项目保密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研究生依托外单位涉密项目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条件保障由项目所属单位提供,撰写涉密论文的计算机、磁介质、产生的载体,由项目所属单位进行保密管理,学校有关部门在开题、检查、答辩等环节,按照其单位要求,协助管理。

  第四章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

  第十条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评审及答辩等环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应当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现场应按照涉密会议的要求进行保密管理。

  第十一条由于涉密学位论文无法上网进行相关质量监督,因此研究生院将从严加倍进行论文质量审查,由此增加的评审费用,研究生可以在涉密项目经费中申请列支或由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评审所聘请的评阅专家数量为非涉密学位论文评审所聘请的评阅专家的两倍,加之保密手续的增加,评阅时间会相应变长,申请答辩人应预留充分的时间用于评审。

  第十三条聘请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评阅人采取以下方式执行:

  (一)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的导师推荐论文评阅人,应至少推荐20人备选,视需要提出评审回避专家或者回避单位。

  (二)研究生院根据专家库的情况并结合博士生导师推荐评阅人名单,选取20名专家报学校保密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

  (三)学校保密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研究生院将从中选取涉密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

  (四)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参照上面三条执行。

  第十四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组织评审单位应当向评阅人出具《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评阅保密协议书》并要求评阅人承担保密协议和承诺。涉密学位论文外送和返回,均须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达的方式进行,交接应当有凭证或手续备查。

  第十五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方法同研究生非涉密学位论文。

  第五章 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的确定程序和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以及保密管理的需要,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工作由学院(研究院、重点实验室)领导和管理,必要时可提交保密办、科技处和研究生院指导协调。

  第十七条 研究生作内部学位论文的,须在论文开题时或论文提交前3~6个月提交《学院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审批表》,经导师、项目组负责人及学院保密工作审查小组签审后,报研究生院和保密办备案。论文答辩前,应将论文提交项目组负责人审查,如与原申请事由不符,应予以撤销。

  第十八条 内部学位论文仅限不在网上公开发表,但应适宜网上“查重”和内部查阅。因无法进行网上事后监督,需要加倍加重评审力度,评阅专家人数为正常评阅专家的两倍,且50%以上的学位论文评阅人需从校外选取进行匿名评阅,其增加的费用应由项目组或研究生本人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备案而擅自撰写涉密学位论文或内部学位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和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学位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上一篇: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办理研究生学位/毕业证明书的规定

下一篇: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2015版)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资讯信息

考试信息

报考在职研究生常见问题
  • 西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西北师范大学概况并提供西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西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华中科技大学概况并提供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南开大学概况并提供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武汉大学概况并提供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合肥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合肥工业大学概况并提供合肥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合肥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上海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上海交通大学概况并提供上海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上海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中山大学概况并提供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

  •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栏目主要介绍了湖南师范大学概况并提供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报名入口、学院专业、招生简章、考试信息、常见问题、有问必答、政策资讯等信息,帮助学员准确了解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