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填报研究生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双一流”和“冲补强”方案编制工作要求,现开展2019、2020年研究生创新成果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研究生成果填报:9月10日前;

  2. 培养单位审核:9月15日前;

  3. 培养单位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9月20日前。

  二、填报范围

  在2019年、2020年获得的成果,获得成果时研究生应为在校生或毕业未满一年。

  具体包括:

  (一)高水平论文

  自然科学类:

  ①在科技处公布的《暨南大学理工医类职称评定论文分类表(试行)》A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②研究生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

  人文社科类:

  ①在社科处公布的《暨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分类目录》A类、B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②研究生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二)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2019年、2020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仅限发明专利,不含实用专利和外观专利),研究生为独立发明人或发明人。

  (三)学科竞赛获奖

  参加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含),研究生为唯一获奖人、第一获奖人或团队第一负责人,且暨南大学为参赛作品第一完成单位或独立完成单位。

  (四)创作类成果

  获得省级以上(含)文学、艺术创作等奖项的作品。

  三、填报要求

  (一) 研究生本人详实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创新成果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至培养单位汇总;

  (二)培养单位填写“研究生创新成果汇总表”,填报成果经学院审核、汇总后,打印纸质版1份于9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30室),电子版提交至liuzw@jnu.edu.cn。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有多项成果时,将其信息逐条列出,不可将基本信息excel行合并(姓名、学号等),以免统计时漏项;

  2. 各培养单位按照提交的汇总表中高水平论文、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创作类成果项目序号顺序分类整理;

  3.提交的相关支撑材料将在培养单位审核结束后返回至学生本人。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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