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高级研修课程项目登记备案的工作通知

  各高级研修课程项目管理单位:

  现对2021年拟开设高级研修课程项目进行登记备案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要求

  各单位应自觉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应培养方案要求开设课程。

  拟开课专业,必须以我校现有招收研究生的相应二级学科(专业)为依托,即开课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一般应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或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且已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

  二、开课登记备案程序

  (一)非医学类高级研修课程项目由拟开课的学院向研究生院备案,医学类高级研修课程项目由医学部审定相关学院材料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主要材料有:

  1.修读说明;

  2.暨南大学高级研修课程项目简况表;

  3.办班专业拟实施的教学计划(须符合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

  注:新增项目(专业)或学费标准拟调整的,需填写《暨南大学教育收费项目申请审批表》

  注:进修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授课地点不在本单位、需与其他单位合作办班的,须附联合办学协议书以及合作办班单位的办学条件情况说明。

  (二)报备材料要求

  1.以项目(专业)为单位填写,即开设几个专业,提交几份材料;

  2.纸质版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材料扫描成电子版。

  3.3月22日(星期一)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确认盖章后的材料:

非医学类的学院请将材料直接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冯明晖老师,行政办公楼430,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tdxfmh@jnu.edu.cn;

  医学类的学院请于3月17日前将材料交到医学部冯莎老师,行政办公楼1021,材料电子版发送到fengsha@jnu.edu.cn。逾期及材料不齐备者不予受理。

  (三)研究生院对审核通过的课程项目进行公布。

  三、培养要求

  1.培养计划:主办院、系应按照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必须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同。总学分不得低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学位课程不低于70分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学位课程不低于60分为及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2.学习时间:2年。

  3.授课方式:采用周六、周日或节假日授课方式。

  4.结业:修读全部课程且合格者,可获《暨南大学高级研修课程结业证书》;修读部分课程且合格者,可获《暨南大学高级研修课程修读证明》。

  培养管理办公室

  二O二一年三月五日

上一篇: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夏季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业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暨南大学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申请公共课程免修的工作指引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

热门简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