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动研究生培养内涵式发展,学校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建设要求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

  把握新时代,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课程作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强“四个自信”教育。

  突出创新性,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开展集体备课,定期交流研讨;调整更新课件、教案,编制课程手册,创新教学方法,加强课堂管理与过程性考核,推进考核方式改革。

  增强针对性,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增强课程思想性、理论性、亲和力、针对性。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

  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内涵,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注重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优先支持公共必修课、学科核心课及具有一定学生规模的特色选修课建设。

  (三)专业类优质示范课

  课堂教学准备充分,教学组织科学合理,引入学科最新动态,课程具有挑战度,推进基于问题的教学和探究式学习,激发学生思考和研究的兴趣,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积极开发与利用多种教学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支持学生自主学习。可根据学科发展和知识更新的要求,对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进行长远规划和及时调整。

  优先支持公共必修课、学科核心课及具有一定学生规模的特色选修课建设。

  (四)研究生教材

  教材要求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符合规范化要求。

  优先支持适用学生数量多、专业覆盖面广的学科核心课程、新兴交叉学科课程、实践实验类课程教材建设。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

  教学案例要求符合立德树人和课程思政的要求,导向正确、主题明确、亮点突出。教学案例素材来源于相关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研究设计、教学管理等工作实践,素材新颖,具有典型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申报案例与相应课程知识点具有紧密联系,适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

  案例撰写内容和格式须符合相关教指委的要求;教学案例应当是我校教师原创案例,案例知识产权清晰;已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库的案例不再申报。

  (六)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

  具备研究生校外实践必需的科研、学习和生活等基本条件,具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及基本研究平台,拥有一定数量具备研究生指导能力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团队研究方向与申报学院相关学科方向接近(社会服务类基地不受此限),近三年有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在基地实习、实践。

  优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及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或人文社科基地等研发平台申报。

  (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重点围绕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生源质量提升研究与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化、导师立德树人能力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第(一)到(五)类项目申请人应为校内在岗研究生授课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学效果良好,近一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第(六)到(七)类项目申请人为校内在岗专任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或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于4月28日前提交所在学院(部)。

  单位推荐。学院(部)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于5月8日前将《推荐申报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py@mail.hzau.edu.cn。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学校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申报,申报数量不得少于《2021度华中农业大学学院(部)建设目标任务清单》要求,完成情况作为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年底进行评分。各学院应根据立项情况,统筹建设经费,提供相关条件,保障项目实施。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执行中期及期满,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考核。中期考核优秀的项目研究生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余云艳王鹏宇 联系电话:87282671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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