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开展第五轮学科评估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日前,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学位中心〔2020〕44号),启动全国第五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为做好我校学科评估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作出如下通知安排。

一、高度重视第五轮学科评估的重要意义

学科评估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全国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第五轮学科评估是首次经教育部第三十三次部党组会议原则审议通过、首次在2020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部长报告提到、首次列入教育部2020年度教育工作,并作为深化评价改革的重点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强调“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这将是对全国高校近年来学科建设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对学科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对学校在全国高校办学实力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对高校新时代学科建设具有导向作用。

二、认真学习第五轮学科评估的指标体系变化

第五轮学科评估在保持评估体系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价值导向,以“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为基本方法,着力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估指标体系。一是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将“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从思政教育成效、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四个维度进行全方位考察。二是坚决破除“五唯”顽疾,坚持以立促破,破立结合。三是改革教师队伍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促进师德与师能相统一。四是突出质量特色贡献,在评估整体导向上突出质量、贡献和特色。五是提升数据可靠性和评价科学性,在优化参评规则,坚持成果“归属度”原则,加大核查力度;制定专家评价指南,完善结果统计。六是多元呈现评估结果,学科评估不是为了排名列序、奖前惩后,而是要让不同院校更清楚自身目标、成效与不足,有的放矢地提升满足国家和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

三、时间安排

1.认真学习评估政策,根据“相近学科同时参评原则”,拟确定参评学科。12月10日前登陆“学科评估系统”填写拟参评学科清单并盖章后传真至学位中心,并为参评学科分配登录账号密码。

2.严格按照学科归属和评估期内在本学科招收过研究生的原则,在不打乱整体学科生态的基础上,组织所有参评学科按学科方向填报《郑州大学学科队伍情况统计表》(进入专任教师队伍的所有人员),对所有参评学科进行人员查重,坚决消除人员重合,确定参评学科基本学术队伍。

3.11月24日召开郑州大学第五轮学科评估填报说明会,全面解读评估政策和填报说明事项。

4.认真学习《第五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框架》说明和学科评估简况表填表说明,11月24日起开始填写word版简况表和在校生信息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信息表可先不予填写,待12月10日系统开通接受毕业生信息和就业与职业发展质量中的(一)、(三)、(四)数据。

5.12月10日在系统接收相关成果公共信息,按照各学科调整后的人员队伍,将相应成果划分到相应学科,由参评学科认领接收。

6.在填报word版学科评估简况表的基础上,组织学科12月10日起在系统填写《简况表》和《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务必于2020年12月31日前填报完毕,且审核比对完毕并提交到学校账户。

7.2021年1月5日前学校逐一审核参评学科的《学科简况表》,进行逻辑比对、查重,做出重复成果相应划分后,由学科1月10日前重新填报。

8.2021年1月12日学校重新逐一审核参评学科的《学科简况表》,并对评估系统生成的《参评数据汇总表》逐项确认。经审核确认无误并在线提交后,通过评估系统打印《参评学科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于2021年1月15日前上传至评估系统,将在系统最终下载的PDF评估材料返回各学科留存。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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