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21年8月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2021年8月增加一次学位授予工作,审议部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问题。为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本次学位授予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位授予受理范围

  1.硕士的受理范围:6月未来得及提出申请的;6月申请时终检复制比超标的人员,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和学院审查通过的;6月申请时科研成果不满足要求,现已符合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可提交8月的三级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

  2.博士的受理范围:6月申请时终检复制比超标的人员,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和学院审查通过的;6月申请时科研成果不满足要求,现已符合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可提交8月的三级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

  二、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盲评工作

  预答辩和盲评送审工作尽量在8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在盲评前将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初检。硕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双盲评阅,由培养单位负责送校外专家盲评3份,原则上送省外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进行盲评。

  通过学位论文盲评的学位申请人应对盲评专家提出的问题,认真修改与补充,经导师签字同意并报学位授予质量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具体盲评要求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管理办法》执行。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尽量在8月20日前完成,培养单位必须主动邀请督导委员会委员参与答辩环节。答辩阶段邀请专家,注意避免邀请有风险地区人员,若必要,可采取线上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来自硕士授权单位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所有委员应是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其中至少包含1名本校和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应有1名实际工作部门或企业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专家担任,应是该研究领域有较深造诣的博士生导师,且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

  学位申请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委员。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论文答辩程序,保证充足的汇报、质疑和答辩时间,硕士生答辩时间不能少于1小时。

  四、复制比检测工作

  学位申请人有两次复制比检测机会,初检在学位论文盲评前进行,终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召开前进行,所有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终检(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学位论文格式为word;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分别放在两个文件中)。要求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30%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20%,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30%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15%。对因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问题未通过学位申请的,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同意,可在半年或一年内重新修改论文。

  五、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认定工作

  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认定工作须严格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特别强调:严格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申请及审批程序。涉密学位论文按照文件第六条规定执行,必须在开题前提出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按照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必须在预答辩前提出申请。培养单位须认真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的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条件要求,严格控制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人数,杜绝为逃避论文上网而申请不宜公开的现象。未在文件规定环节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除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的流程外,增加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该答辩由培养单位负责统一组织,根据申请人数可安排在答辩环节、教授委员会环节或单独组织,该答辩要求督导委员会委员参加,除不宜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外,培养单位还需提交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报告。

  六、各单位8月25日前须提交学位办预审材料

  1.《学院教授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情况表》。

  2.《2021年8月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

  3.文字汇报材料包括:本次教授委员会拟授学位人员情况,未通过论文盲评、答辩、复制比检测、教授委员会审核等环节的人员情况,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申请人数及答辩工作报告,教授委员会审核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4.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需上报学部会的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汇总表(不宜公开人数、理由、时间等由各学院在学部会上具体汇报)(学部会审核通过后三天内学院统一送申请书至学位办盖章)。

  5.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科研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请一人一袋注明学院、姓名,内附一份教授委员会审核过并签过字的简况表,由学部委员及学位办分别核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各学院来学位办领取)

  6.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的《郑州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修改情况报告》每人1份(务必单面打印)。

  7.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全国统考合格证明、科研成果原件及证明材料(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还需提交规培证原件),并附审核名单;在职博士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英语统考合格证明、规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证书一人一袋装好注明学院、姓名并附审核名单;在职专业学位按要求提交材料。各学院教授委员会结束后尽快整理上述材料到学位办提前预审。

  8.所有提交本次学部会议审核的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学费缴纳情况证明。(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9.学院教授委员会未全票通过者名单。

  10.除三级学位授予议题外,其它各单位需提交学部讨论的议题。

  六、各单位须直接提交学部会议审核材料

  1.博士研究生

  ①申请博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

  ②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一式15份(全日制博士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5份,用B4纸打印)及电子版。

  博士学位简况表中科研成果部分,若成果是学术文章,请各学院在每篇文章后“成果收录情况”栏标注清楚文章收录情况(CSSCI、SSCI、SCI、EI、核心;如果为SCI收录,请注明中科院分区以及影响因子),若是其它成果形式,参照以上格式尽量详细填写。教授委员会核签部分必须为审核人手写签字。

  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过的《郑州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修改情况报告》(见附件7)每人10份。

  ④双盲评阅意见书(一份备查即可)。

  2.硕士研究生

  ①申请硕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3份及电子版,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

  ②申请硕士学位简况表1份,简况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并按表决票顺序装订。

  3.在职申请学位人员

  ①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3份及电子版(按不同类别排序)。

  ②简况表一式13份(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3份)。

  七、其它要求

  1.各学院主管院长代表教授委员会向学部委员会汇报本单位拟授学位人员情况(拟授予各级、各类学位人数,未通过论文盲评、答辩、复制比检测、教授委员会审核等环节人数及原因等)、教授委员会审核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情况(含标准、通过人数、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报告)等。

  2.学院教授委员会未全票通过者,申请人须在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现场答疑,详细说明本人学位论文可能存在的质疑,由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审核意见,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申请人答辩的驳回申请,申请人修改学位论文至少半年后重新进行三级学位审核程序。

  召开学部会议时各学院应携带教授委员会会议记录本提前候会,并准备好上述材料。

  3.具体时间安排

  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工作安排
学位论文预答辩前第一次复制比检测即初检
8月15日前学位论文预答辩、提交论文盲评
8月20日前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教授委员会议前第二次复制比检测即终检
8月23日前三级学位审核:教授委员会会议
8月25日前向学位办提交申请学位预审材料
8月底三级学位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会议
8月底三级学位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结束后2天内学位申请书盖章、学位证书领取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结束后7天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档案整理及归档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结束后7天内纸质版学位论文上交(博士3本、硕士2本)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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