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所从事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专业(领域)方向

  设置专业(领域)的主要方向,要突出我校特色和优势,鼓励学科交叉。既要跟踪社会需求,又要保持适当稳定,注重学科发展的可持续性。每个专业(领域)设置的方向一般为2-6个。

  (三)学习年限

  南昌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5年(优秀学员最多可提前1年申请硕士学位),如5年内未能完成学业,须提交延期申请,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7年。

  (四)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强调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培养过程的实践性。鼓励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但要求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2年内完成。课程学习结束后,在工作岗位上参加实践活动,完成学位论文。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环节、项目研究与论文写作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五)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

  1.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职业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能力要求,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将行业组织、培养单位和个人职业发展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

  2. 课程设置要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实践性和应用性,要突出专业学位特色,要注意与学术型研究生课程的区别与联系。

  3.要开设应用性课程,完善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积极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设提高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力的课程,还可开设一些与国家执(职)业资格认证相关的课程。

  4.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方法要强调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本、以职业导向为本;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研究生研究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四大模块。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总学分应不低于32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应不低于18学分。其它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应明确总学分和必修课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参照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

  (1)公共基础课含马克思主义理论(必修)2学分;第一外国语(必修)4学分;工程数学(工程硕士必修)2学分;知识产权(工程硕士必修)2学分。

  (2)专业核心课由各专业领域自行开设,一般不少于3门,每门3学分。

  (3)专业方向课应充分体现当今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每方向设置2至4门,每门2学分。

  (4)专业选修课要求开设专业公共选修课、专业外语、前沿讲座、实践性课程和职业素养等课程,一般不少于5门,每门2学分,供不同方向的研究生选修。

  (六)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3学分)

  开题报告由文献综述、选题报告和论文工作具体安排等组成。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撰写开题报告之前应阅读至少50篇国内外重要文献。文献综述部分对论文有关的前人工作进行总结和归纳。论文计划部分就选题意义、预期目标、完成方法、实施方案、时间安排等作出论证。开题报告必须在审核小组会上宣读并答辩。审核小组由至少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邀请行业导师参加。审核小组听取开题报告后,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

  2、专业实践(2学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1至2个专业项目实践,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实践项目完成后,须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开题报告和专业实践学分不计入课程学分,但为申请学位的必备学分。

  (七)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2.学位论文形式可根据学科特点和要求多种多样,如调研报告、应用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

  3.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学位论文字符数参照国家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来确定。

  5.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学位授予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必修环节,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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