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关于修订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3号)精神,全面推进我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课程思政”为抓手,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着力构建符合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的高水平课程体系,优化和规范培养过程,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注重科教融合和产学研结合,实现协同育人,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修订范围

  2021年招生的博士、硕士专业。

  三、修订依据

  各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参照《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江南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根据全国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最新指导性培养方案和《江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研究制定。

  四、修订要求

  1、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引导研究生坚定“四个自信”,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2、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坚持分类分层次培养。学术学位研究生注重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注重职业发展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同一类别中,各学位授权点应在硕士、博士培养阶段体现贯通式培养,科学衔接课程体系等培养过程各环节,避免重复简单的延伸。

  3、优化课程体系,落实课程思政。贯彻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淘汰多年未开出或已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

  五、工作流程

  1、根据教育部《纲要》文件精神,召集学科带头人、院系负责人、相关教师和研究生代表认真研究讨论,结合专业特点修订培养方案,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其中,培养目标主要增加内容可参考如下:

  (1)文学、哲学类。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等维度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2)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了解相关专业和行业领域的国家战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培育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

  (3)教育学类。引导学生树立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理想,培育爱国守法、规范从教的职业操守,培养传道情怀、授业底蕴、解惑能力。

  (4)理学、工学类。提高学生正确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理学类:培养学生探索未知、追求真理、勇攀科学高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工学类:培养学生精益求精的大国工匠精神,激发学生科技报国的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

  (5)农学类。引导学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大国三农”情怀,引导学生以强农兴农为己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树立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意识和信念,增强学生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培养知农爱农创新人才。

  (6)医学类。着力培养学生“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者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尊重患者,善于沟通,提升综合素养和人文修养,提升依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做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医生。

  (7)艺术学类。引导学生立足时代、扎根人民、深入生活,树立正确的艺术观和创作观。引导学生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增强文化自信。

  2、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全面梳理课程教学内容,结合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新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提升、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自2021级研究生起,所有研究生课程必须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和要求。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学术组织对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阅。

  4、学院根据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学术组织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5、新修订的培养方案须经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并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六、时间安排

  1、4月22日前,学院确定硕博贯通培养专业报研究生院;

  2、4月30日前,落实修订工作,确定新的培养方案;

  3、5月05日前,提交电子版新开课申请汇总表;

  4、5月17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修订与审核;将经分委会审核通过的培养方案录入系统;提交纸质版新开课申请汇总表、新开课登记表和培养方案(系统打印、分委会主席签字);

  5、6月01日前,学院将课程教学大纲的纸质版(须签字)和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任课教师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提交课程教学大纲。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充分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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